在编教师辞职,学校同意辞职,教育局让我付违约金3万,说我没到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
我于2011年9月参加的工作,我在2012年8月13日提出辞职,教师的试用期是1年,我在去年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现在教育局让我付3万的违约金,才给我档案,说我没到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我已于学校签了解除聘用关系,教育局通知我让我带3万元去辞职。现在我改怎么办。难得我们就没有辞职的权利了吗
我是2012年毕业签了一个公立学校,13年6月签的转正合同,现在8月了我由于种种原因,想辞职,学校、教委能同意么?应该走怎样的程序才能顺利辞职拿走档案?
你好,我是一个在编的教师,现在还在试用期,我现在想辞职,但是教育局又不给档案,我签的的合同上明确写有在试用期内可以单方面提出辞职,但是到现在学校还扣着我们的合同不给我们。我想问一下,我如果辞职要不要赔违约金,档案要怎么提?又怎样的程序?如果他们不给我该去哪个部门反映?
我2013年秋季考取驻马店市一个县的招教,因为各种原因不想再从事教师这种低收入工作。决定辞职,但不知道具体辞职步骤,请问我该做些什么可以顺利辞职
你好,我有以下问题需要咨询。我今年是大四本科毕业生,已经在学校三方协议签到公编学校。但因许多原因,我想参加2015年的研究生考试。如果研究生考上,我想选择读全日制的,也就是想离职读研。那么我想问的问题是,在我知道自己已经考上研究生后,1、需要提前多长时间提出离职申请?2、提出申请后校方最迟什么时候能够批示
我是一名大四学生,大概三四月份在教育机构做兼职托管老师,前两天我们因为一些事情闹矛盾了,于是我就辞职了,但后来我问工资的事情,他们说上个月的工资都不给我了,所以我就问问我能通过什么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我是一名在职在编的中学教师,因为无法忍受现在的生活,打算考其他地方的教师编制,可是学校说教育局有文件规定:工作未满五年不允许走人(我们的聘用期限是五年的),我现在工作将满两年,请问有哪些路径可以离开这里,能带走档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