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多年前曾经将她的户口迁至我二哥处并得到了动迁安置。而后又将她的户口迁回老屋,目前户口人数为4人,我和我太太以及小孩(20岁)再加上我母亲。如今老屋开始动迁了,请问她是否可以再次享受动迁安置呢?又悉如今动迁安置都是以数砖头方式安置与人口无关,所有问题都是内部自家协商,请问像我母亲这种情况该得多少比例呢?(如果所有拆迁费是200百万)谢谢!
我在2010年离婚,离婚后户口在前夫名下,现前夫家农村宅基地要动迁,离婚时因老房子是前夫父母财产,所以我没有任何老房子的平方,现离婚已经3年,前夫和我各自已经再婚,请问我能否享受动迁的安置房?
自己浙江北路的老公房动迁(不是私房),我和儿子的户口在里面,我先生15年前自己的房子被动迁过,拿的是动迁款没拿房。我跟我先生结婚8年,名下都没有房产,这次动迁时能否引进我先生的户口?他还能享受这次动迁的补偿吗?
我婆家于07年动迁,安置对象是老公和儿子还有公婆。人均安置40平米。独生子女80平米。安置房屋为1房57平米,二房86平米,三房115平米。现如今房产证还没有做。公婆把安置他们的2房给了女儿。霸占了安置我们的1房。三房现我们居住。就因为我不在安置合同上,所以他们硬说1房是属于他们的。我想请问我是否按照结婚证书也有安
我婆家于07年动迁,安置对象是老公和儿子还有公婆。人均安置40平米。独生子女80平米。安置房屋为1房57平米,二房86平米,三房115平米。现如今房产证还没有做。公婆把安置他们的2房给了女儿。霸占了安置我们的1房。三房现我们居住。就因为我不在安置合同上,所以他们硬说1房是属于他们的。我想请问我是否按照结婚证书也有安
请问在农村村庄规划拆迁安置中,烈属户能否多享受一人份的补偿?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一个亲戚的孩子参军入伍,第二年不幸死亡,被定为烈士。最近乡村决定整村拆,建住宅小区,我的亲戚提出以烈属户的条件,在拆迁安置方面多享受一人份的优惠照顾,而乡村干部说没明文规定,均不同意给予照顾,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国家有没有相关这方面的政策规定?谢谢帮助!
我在婆家已享受过一次宅基地动迁政策,由于我在娘家也有宅基地,我是户主,现在娘家要拆迁了,我能否再一次享受动迁政策?
我是外地城镇户口,老公是上海户口,刚结婚半年,老公家公租房现在准备动迁,房子里是老公父母和他的名字,户主是婆婆,老公父母已离异多年。请问我的户口能否迁进动迁房?如果不能迁进去,我算安置对象吗?新分的房子是否有我的份额?(补充:我婚前在上海买了套小房子,只有我自己的名字,有贷款,会影响动迁分配吗?)
没有享受过国家动迁政策的,就是因为结婚了是不是就不可以享受安置对象
我家现在有公房27平方,私房也有30多平方,我家有6个户口,都是没有享受过国家房屋动迁政策的,这次我们这里有动迁了是不是在里面的人因为他结婚了就不是安置对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