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福州买了一套二手房,中介说产权清楚,叫我就交1万意向金房东才来谈,而且如果我反悔的话1万被中介没收,如果房东反悔三方免责。过了2天房东来了,我才知道房东产权证没有做。签定合同时房东说委托中介办产权证,中介保证在35个工作日完成交易。现在房东说没钱还贷款,过了三个月了还没开始过户。合同写着“房东在5个工作日内到银行解押,在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办完,故意拖延的一方付成交价的日万分之5的罚金”请问日罚金的时间怎么算?是签定买卖合同到开始过户那一天吗?
十二、交易房产所有权限情况说明:
1、 甲方出售之房产现低压设定在银行之行,甲方应于签定本合同之日三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注销该单元房产抵押权的手续(甲方同意待领取抵押注销当日内,将抵押单交由丙方代管)。上述房产一经解押,甲乙双方在丙方的协助下既应开始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交易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任何一方不得故意拖延,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成交价日万分之五的的罚金。
2、 甲方解押方式为甲方自行解押。因甲方提前还款产生的的银行贷款和违约金及还款前的贷款月供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三、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因上述房屋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签定本合同后,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并于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结束,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否则视甲方违约。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签定本合同以后,若乙方违约不退还定金,若甲方违约赔偿双倍的定金。
若甲未按附件交易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可以选折第一条定金罚原则。若乙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内付款,也可以选折第一条定金罚原则。
现在过去三个月了对方也只有办好(房屋产权证),银行还没有全部解压。就叫我过户,我该怎么办?
我于今年3月购买一套二手房,该房属合同房,产权证及国土证都未办理下来,交易时曾签订两份《预约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18万整,其中第一份《预约购房合同》未公证,但各条款均有买卖双方指纹及中介公司印章;第二份《预约购房合同》是到公证处公证国过。当时买卖双方协商物业交割时间为今年6月15日,第一份合同(没公证
你好,我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预买房屋一套。于2010年4月14日签定三方协议,交定金二万,其于房款的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如下: 该物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38000元,乙方需按下列方式付款: A、人民币贰万元需于签署本协议时同时支付作为够房定金; B、人民币二十一万八千须于2010年5月30日或之前签订[0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我今年4月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双方以二十万成交,先付十万定金.余下的三年付清,可现在卖方说房价涨了,总价要二十七万.否则就不卖了.他这种违约要怎样解决.如果我还坚持要买,是否还能以二十万买.请律师指点下.
请问!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是以网络版的格式合同为准来解决的,还是以之前签订的居间协议附带买卖协议为准?另外,在格式合同中未具体说明卖方户口迁移的天数约定,而在居间协议附带买卖协议中有说明规定迁移的天数,这个是执行以那个为准? 谢谢!
我(卖方)4月5号在通过中介签了份买卖合同,当时房子还没交房,合同上约定:1、买方首付款于房主交房后一次性付清给卖方还贷;2、卖方产证大约于7/30前办好(以开发商实际发证为准),卖方产证办好后十天内给买方过户。房子是在5月底交房的,交房后有电话要求买方付首付以便还贷(正常产证要半年下来,若提前还贷,把资料
我(卖方)4月5号在通过中介签了份买卖合同,当时房子还没交房,合同上约定:1、买方首付款于房主交房后一次性付清给卖方还贷;2、卖方产证大约于7/30前办好(以开发商实际发证为准),卖方产证办好后十天内给买方过户。房子是在5月底交房的,交房后有电话要求买方付首付以便还贷(正常产证要半年下来,若提前还贷,把资料
您好,我于十月二十八日通过中介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当时中介方一直在催着赶紧签约我也没想那么多就签了。因为没有土地证使我无法贷款,房东的房产证是去年的所以我还要缴纳一万多的税。经过冷静考虑房子我不想买了。可是中介要我缴纳违约金一万五,中介费三千。如果这些不交签合同时交的一万定金不退,我该怎么办?
我于2009年8月18日在恩施购买了一套约75平方米的二手房,当时合同约定总价16万,双方签字后支付房屋定金10万元,余款6万元在办理过户手续后支付,并约定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将房屋交给我。2010年经过多次催促,叫对方交房,但他都以新屋未完成没有交房,直到2010年8月他家搬新房后,我再次催促搬家并过户,他才拿出拍卖合
我现在买了一个二手房,总价100万,单价1万6千,已经交了2万定金,违约责任是中介的既定条款,为房屋总价的10%。现在我不想要了,是不是损失那2万定金就算完了?如果打官司,是不是那个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法官予以调整呀,应该是多少钱?我最关心自己到底损失多少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