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对建筑面积误差比的问题未予特殊注明,如果签订该合同,出现建筑面积增减的问题,是否有其他相关法律予以保护。
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家里正好拆迁,因为户口不在家,只分了单人一份建筑面积(我是独生子女,本来是有两份建筑面积的)给我,按家里总共四个人(爸,妈,我,奶奶)来算共有楼房和平房建筑面积140个平方。 毕业后我又将户口迁回家里,2007年结婚,因为没有住房,和老公都住在了父母家,2008年生了女儿,女儿的户口也落在父母家
事情缘由:我家三年前于一小区购入面积为117.05方,而且在合同上明确写明白117.05方,是但近段时间物业管理却告诉我们,他们经再次测量发现测量少了2.55个方,要求包括我在内的70户人家补交4500元,不交威胁不给房产证,请问合法么?我本人不是法律专业人士,请求帮助!!
即将交房,通知书要求交房时按照建筑面积缴纳本季采暖费,但我们的公摊达到30%左右,按照建筑面积收取采暖费是否合理?我们应该如何与物业交涉? 有其他小区业主说法是:【如果物业按着销售面积收取我们的取暖费,那么,按照北京市规定的每家温度不低于16度的标准,我们就有权利要求我们的公摊面积的温度也要达到16度。如
第二十二条 拆除房屋阁楼的补偿,按阁楼高度分别折算成建筑面积(前后包檐不等高的,取平均值)计算: 高度在1米以下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25%计算; 高度在1米至1.4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50%计算; 高度在1.5米至1.7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75%计算; 高度在1.8米至2.1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90%计算; 高度在2.2
您好,事情是这样:我按揭了一套商品房,之前买房子时说的104.64平方,交易金额也是按这个面积算的,我们签一个购房契约,也是104.64平方。现在又要网签,又说变为114.32,分摊23.99,每户都多8-12平米,要现在不交钱,否则不签合同,如果现在签的合同就都变成多平方后的平方数。为什么不能到最后房管局测量完后再多退少补
回迁房原有面积是48.25平,回迁前1平米按照当时市场8折价格交了3210元,补到49平。回迁时最低应给多少平,超出多少平应怎么交款
我租的房子是一个单位的房子,供暖由这个单位来供.我 租的是二楼,有一楼的进门处及楼梯,单位说按建筑面积收取暖费,所以,这些地方都得算上.而我实际使用和它实际供暖的面积就只是二楼这块.请问,应该按哪个面积交取暖费呢?谢谢! 仅二楼使用面积内有暖气片.一楼进门处及楼道均无采暖设备.
我租的房子是一个单位的房子,供暖由这个单位来供.我 租的是二楼,有一楼的进门处及楼梯,单位说按建筑面积收取暖费,所以,这些地方都得算上.而我实际使用和它实际供暖的面积就只是二楼这块.请问,应该按哪个面积交取暖费呢?谢谢! 仅二楼使用面积内有暖气片.一楼进门处及楼道均无采暖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