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县城租某酒店的二三四层经营餐饮,从零七年至二零一二年,房租一次性在零七年已经交清。当时双方没有约定到房屋租赁税的问题,零七年到零九年也没有哪方交纳过。早段税务部们催交今年的房屋租赁税约两万元,房东推说叫我方交纳,我方认为不是法定缴纳人,没有交纳。昨天税局发通知给我方,要求缴钠零七年至今年的房屋租赁税共一十八万元多。请问这个房屋租赁税应该由谁交纳,五年的租金一共是六十八万,四年要交一十八万的租赁税是不是胡乱计算出来的。
因工作需要,在单位附近租赁了一住房,月租金500元,跟房东口头约定租赁一年,并缴付一年租金6000元和押金800元,住十天后,因特殊情况不再继续租房。起初房东不同意退租,后与房东协商后,他要求支付其2000元,租了十天却需要缴4个月的房租,这个数额合理吗?问房东应该退还我租金和押金吗?支付其多少才是合理金额?
我把房子租给别人了,合同约定房屋若被征收经济补偿金归承租人,我现在想撤销合同怎么办啊?现在合同还没有生效,但是成立了,是否可以撤销? 请律师们帮帮我啊!!
我们的合同当时只是签字双方认同,但是并没有双方的手印盖章,关键是这个房子是房东转租给我们的,房子的所有权不是她本人,她也是在别人手上租的房子然后转租给我们,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与我的房东之间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请问 我在大型超市收款台外面租的10平方地方做冷饮厅,房费是从2010年5月交到2011年7月的房费。可是超市2010年12月份要搬家,超市要搬的地方我不想去,我想请问:如果我不想搬家超市是否应该退给我剩余的房费,还有我的装修费用{装修花了8000多}?
我是房主,想出租一套平房,马上冬天面临煤气中毒的问题,我自己出了份合同,上面有一条是:(乙方在承租房屋内因煤炭取暖所产生的如一氧化碳中毒等事件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我想问问各位合同签了,如果出现问题我会承担责任吗?还有帮我想想其他的补充条款让我可以免责。
房屋租赁合同中,甲方的房屋原本是租给乙方五年,但是当时甲方只是盖章而没有签名,乙方签了名,而现在甲方却提前说合同到期了,说合同没有签名只有盖章是无效的,要求提前结束合同,那乙方该怎么办好?
买了房子后,想与原租客解除租房合同,但是租客要求退他半年房租(他已经住了3个月了) 1、他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他的要求不合理,我该如何维权) 2、如何才能让他搬走
律师您好!我姐夫于2010年11月19日租了别人的一个门面做生意,先交了15000的租金,签了租赁协议,协议上的计算租金日是从2010年12月1日起,但现在他自己又不想租这门面做生意了,请问租金还可以退吗?不算违约吧?麻烦尽快解答,本人不甚感激!谢谢 现在我们找房东退钱,房东不肯,要我们承担4000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