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在医院做的伤情鉴定,因医生未把左腿骨折病情写入初步症断书只有一个头部受伤,所以伤情鉴定鉴定为轻微伤,请问这样的伤情鉴定有必要重新做吗,伤者构不成伤残,基本是私下解决,交警说伤情鉴定跟赔偿没关系没必要做,是这样吗?如果私下解决不了,要走法律程序这伤情鉴定现在重做好还是以后重做?
你好 请问一下 我家人在三亚的娱乐场所游玩,乘坐游船遭遇撞船事故,手术以后即将出院 请问伤残鉴定是到哪里做?派出所说要联系社保局,社保局又说不属于他们管 究竟是谁管呢?
专家好!我爸被人拿开水烫伤,当时病历上写明“烫伤总面积55%,二度30%,三度15%”。准备到公安局做伤情鉴定,由于恢复较好,面部已看不出明显痕迹了。请问这种情况会怎样鉴定呢?是以病历为准,还是以恢复情况为准?盼指点!
被一群人殴打。 导致脸部被割伤 三处缝合 病例上达到8公分 现在拆完线 派出所民警想法阻拦。后带至法医处,法医告诉我说要等3个月后看疤痕才能做伤情鉴定
医生开出的诊断证明是两处手指近节指骨基地撕脱骨折,请问有这方面经验的大律师们,此伤情是否构成轻伤?当然我们已经准备做法医监定了。
老师请教个问题我被人在我家打了,后来住院治疗后按照法医要求做的伤情鉴定
老师请教个问题我被人在我家打了,后来住院治疗后按照法医要求做的伤情鉴定,鉴定为轻伤现在派出所迟迟不去拿伤情鉴定,请问我怎么办
受伤住院12天未检查出血肿后出院,28天再次检查出血肿可以作为鉴定的标准吗? 具体位置是阴囊,鉴定未轻伤二级,这个可以推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