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资相要挟签署“协议书”中“双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纠纷及经济纠纷”有多大的法律效力?
公司经营出现问题,要求我们全部自主辞职,下发了一份辞职申请书和一份协议书。我们之前三个月工资没发,公司以工资相要挟说签署了协议书才可以发部分工资。但是现在的情况是公司这边由于各种原因很难办理正规的离职手续和社保转出。在协议书中有这么一句“双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纠纷及经济纠纷”,如果我暂时为了工资签署了这份协议书,如果将来我的离职手续没有办好影响我下一步的工作,我是否还可以进行仲裁?这句话对之后我为自己维护劳动权益有多大的障碍?我是否应该签?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在青岛某商场从事销售工作,服务的品牌公司在上海,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在上海(由上海的劳动代理机构代办)。半年前因故离职,半年后在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被原 单位告知半年前离职时商品库存不对,需要我对丢失的商品进行赔偿,但又拿不出具体的证据。并扣留了我的档案。 咨询过劳动仲裁机构
我工作的单位于2008年向我个人借款多次,共计80万元,每次借款都给我个人打印了一份欠条,上面写明了借款金额和预计归还日期,并在单位落款上加盖了公章。据我了解,这些资金在公司财务账目上无体现,请问如果我现在拿着这些欠条,能否与公司打官司讨回我的钱,这些欠条有无法律效力?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注:我想知道,这
我的离婚协议书怎么样起草,我们没有经济纠纷的情况下,是否属于民事
我家有楼房85平米,有大翻车,这些本来应该有我的一部分。可是我因为有过错在男方手里,总觉得错的一方是我,会对我分这些财产不利,我想请问我可以有申诉要财产的权利吗?那样我会得到多少才符合?
我2010年大学毕业,之前和北京怀柔的一家私营企业签署了三方协议,但是在入职之前北京的公司通知我要推迟入职的时间,现在都等了好几个月了,还没有得到确切的通知,而且从各方面得到的消息是那个公司是打算一直拖着我们,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要到什么部门反映问题?能得到什么赔偿吗?
双方协议离婚后签署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请问法院将如何审理并有哪些法律依据?
双方协议离婚后签署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请问法院将如何审理并有哪些法律依据? 案情事实简介:夫妻结婚期间女方脾气不好,无事生非,制造矛盾,胡乱骂人,乱发脾气(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六方签字协议可以证明),男方逼于无奈整个家庭无法继续生活才协议离婚。2011年10月9日,双方协议离婚,双方于2011年6月8日育有一子,离婚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中有一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在无其他纠纷,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这条属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中有一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在无其他纠纷,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这条属于免责条款吗 可以向法院撤销吗法院已判决我败诉, 可以撤销吗? 如何撤销
在执行局主持下达成的还款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在达成协议后已经给原告打款了,现在原告方又说还款少,说协议无效,执行局也说协议无效。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