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有亲戚,是中国公民,夫妻俩在澳大利亚工作,现在想买 国内的房子,但是没假期,两人又无法回国,想找个人代签购房合同,听售楼 部说,购房合同是谁签署的,以后产权证也只能做签署人的名字,到时候要想 把产权证做回自己名下,还得花钱过户。售楼部还建议,让对方做公证,但是 在国外,做公证要到大使馆,像堪培拉,或者悉尼,这些大城市才有大使馆, 挺不方便的,我听朋友说,让他们在当地找律师做一份委托书寄回来,委托别 人代签,日后等有假期的时候,回国来做房产证,就可以做回自己名下,而且 还不需要过户费,所以想咨询下,做委托书可行吗?委托书是否具 有法律效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签购房合同,日后做产权证的时候,能 做回到自己名下吗?需要交过户费否?
签定购房合同存疑:我于今日与开发商因贷款[住房公积金]而签定购房合同,结果城建部门却说那楼盘尚未实际测量;具体要实际测量验收后方知道楼房确切面积大小.而我手中的合同却已签定为132.69平且在地税已经交付2040元的费用!目前得到结果:既不能贷款/又不能使用.具体这份手中的合同该如何处理??
你好 我现在买了一个期房,26层的楼,现在盖了16层在买房时是交的全款(先交5000定金3天后交的全款),已经交完了钱但没有签什么合同,只给了个收据,和一张销售定购书我想质询下这样合理么还有我不想买了可以退款么,是全退还是只能退一部分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首先,感谢各位老师的赐教。 是这样的。 1、我买的 最高层 比 其他层 的房子 少了 放冰箱的地方。 2、没有人告知我们少了放冰箱的位置。 3、查了合同中户型图:与我手里的合同(副本)的户型图(户型图随便贴了一个错误的户型)不符,但与开发商(正本)的一致 4、房子已经收了(不签字不能看房子,霸道的开发商啊)。
我11月4号交了首付,并且签署了购房合同,售楼小姐收回说几天后通知我去取,但是现在已经过去一个星期还们有通知我,不会有什么猫腻吧?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该房没有房产证,但是开始房东承诺给该购房合同的名字,现在又说要等两年后才可以改。我们之间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且没有第三方作证,他原来的购房合同已经交给我们,水电气可以该户到我们名下。担心如果期间他向法院起诉我们要回房子,我们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谢谢
本人在半年前买的期房(是个人一次性购的),签的是购房协议不是正式购房合同,当时交款给开的是交款收据。销售人员说等正式预售合同下来的时候还得拿我原先的购买协议和购房收据去换正式合同和发票。 我想问的是: 1、签正式合同和换正式发票时填写的购房时间和发票收款时间是按新签的正式购房合同时间填写还是按原来的
请问房子是三人合资买的,购房合同上可以写三个人的名字吗?如果合同写三个人的名字,是否房产证上也是三个人的名字呀?三人中的两个人即将成为夫妻,请问第三人在为告知另外两个人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任意买卖房产?谢谢
本人在半年前买的期房(是个人一次性购的),签的是购房协议不是正式购房合同,当时交款给开的是交款收据。销售人员说等正式预售合同下来的时候还得拿我原先的购买协议和购房收据去换正式合同和发票。 我想问的是: 1、签正式合同和换正式发票时填写的购房时间和发票收款时间是按新签的正式购房合同时间填写还是按原来的
购房合同关于面积有两点: 1、房价按照实际面积计算,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但是合同已经强制采取第一种方式签,这样强制要求合法吗?
想向您咨询下,我有亲戚,是中国公民,夫妻俩在澳大利亚工作,现在想买 国内的房子,但是没假期,两人又无法回国,想找个人代签购房合同,听售楼 部说,购房合同是谁签署的,以后产权证也只能做签署人的名字,到时候要想 把产权证做回自己名下,还得花钱过户。售楼部还建议,让对方做公证,但是 在国外,做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