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辞职,完全按着程序走,相关部门领导都签名,而且交接的人也签名,财务做的工资表老板也签名,一个月后领工资,可现在的问题是我走之后有些东西丢了(之前好好的,我没上班期间丢的),要我赔,而且还说一套衣服的钱忘了扣(就是财务做的工资表里的钱还要再扣好几百),我现在要怎么办,我要是叫他们必须按工资表的钱算给我的话,是我有理还是他们有理? 公司的人还说 想拿工资就要赔钱,怎么办啊,我被气死了。
嗯,只是我希望有人能直接在这边帮我分析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是谁没理的?我很多朋友也说去找劳动仲裁。
我朋友跟厂里有劳动争议,具体为公司没有跟他签定合同,也没有按当地最低保障支付他工资,但我朋友在那个厂已经工作已经超过6个月了。 他向劳动局申请了劳动仲裁,但劳动局的人看到他的申请,就直接跟他们老板打电话,要求他们老板9月、10月这两个月按最低保障支付他工资,说以前的他不管了,劳动合同有没有签他也不管。
我在一个店里大工.使用期是1个星期,说干够使用期就和我签定合同.结果我干了半各月了也没和我签定合同.在这期间,我和老板不和而我主动提出不干了,我想问一下,这样老板还能付给我这半个月的工资吗?
请问:我2001年毕业时与某银行签了5年合同,当时规定未满5年不得离职,否则要赔偿5万给单位,如果不赔就扣留我们的档案,我03年已离职,现在想调回自己的档案,我听说现在新劳动法有规定可以不作补偿,单位也不能扣留我们的档案了,请各位指点,劳动法哪条有这个规定?我能否不赔偿的情况下找银行要回我的档案?谢谢! (PS
我在单位工作两年,因单位一直拖延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单位已经有裁员的苗头(单位仅有六个人,非正常裁员),我在裁员前已经申请劳动仲裁,截止到08年10月的双倍工资,由于种种原因,一直到08年12月底收到单位解聘书,单位骗我在解聘书上签字,几天后被公司告之马上办理离职手续,于是我又追诉了08年11、12月的双倍工
1:我们平时1-5是早上9点到下午6点,中午说让我们休息一个半小时的,所以星期六规定行政部门可以休息,业务部门必须来上班,还说可以不用打开,不规定上下班时间,但必须得来上班。很明显是跟劳动法打擦边球,好让大家没有证据可拿,并且前台属于行政部,但规定也要上班,而且9点半前必须到。但旧版本的员工手册上写上班时
我的朋友与公司有劳动纠纷,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公司性质:港资企业 事由: 我的朋友在此公司任职某部门的生产主管 公司地址在广东省恩平,我的朋友与公司签了2年合同.合同是在2008年底签的.合同是当地劳动局发的. 我的朋友在4月时因病曾做过手术,当时向公司借了2万元作手术费,当时只是签了一张借支单(借支单内容只
本人在2010年5月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满10年,按照劳动合同法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公司人事一直未找我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自已主动找人事提出要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人事给我的答复是:最近的一份劳动合同还未到期,必须等最近那份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才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的最近一份劳动合
您好 请问签合同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相同,但平时上班开工资和工牌和相关证件上的名字都是艺名与身份证的名字不同,如果有发生合同纠纷的话,公司以名字不同为理由反驳,我该怎么做呢?该怎么证明我就是工牌和开工资的那个人呢?
您好!我是某国有企业保安人员.我们公司部门有这样一个规定. 白班:8:00-16:00 中班:16:00-24:00(下班后不能回家,必须睡在公司门卫,到第2天早上8点才能离开公司) 晚班:0:00-8:00(下午五点必须到公司,在公司吃饭,然后睡在公司门卫.有事可以请假迟来几个小时) 这样的制度已经有一年多了,由于不懂劳动法,最近在一本法律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