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我在7月10号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的现场状况是这样的,我驾驶一辆小车从省道左转向进入支路,避让过一辆直行小车和一辆摩托车,后面还有一辆摩托车目测距离安全,然后转向,车速很慢,当我车头已经进入支道的时候,那辆摩托车强行从我车头前方通过,发生剐蹭,倒在我正左手边,我的车头没有凹进去的撞击痕,全部是剐蹭的三角形痕迹,这个应该可以说明我车速很慢,否则他会向前方撞倒。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责任是应该怎样认定? 他倒地起来之后全身没有一处伤痕,哪怕擦伤都没有,但是送医院之后,他要求住院,第二天他不声不响自行离院,电话不通,然后间隔两天之后,于礼拜一早回医院,声称胸口仍然疼,需要继续治疗。 这种情况下请问我该如何处理,我的车买了全险的 谢谢!
2010年11月23日晚9:30分左右,我驾车正常行驶到太旧高速公路(石家庄方向)平定段,因后车追我车尾部我又撞到前车发生交通事故,今天处理事故未果,晚上得知交警要放走肇事车辆。请问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出来之前交警有没有权利放走肇事车辆? 谢谢
我的亲属在上班途中驾驶摩托车和机动车相撞,经抢救无效死亡。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未出。另外,我亲属发生事故时已超60岁,但厂方一直都帮他买工伤险,这样会影响工亡认定吗?还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会影响工亡赔偿标准吗?
事故大致描述:事故发生的路段是双向四车道,在我前方行驶的公交车进入站台上下乘客(公交车停在外道),我就从内道行车超公交车,当我的车行驶到与公交车车头同一直线时,悲剧发生了。有一个乘客从公交车的前门下车后径直的从车头这一端向街对面跑去(事后从监控录像中看见的),我由于躲闪不及,直接就把那人撞翻了。后来
一辆农用货车由北向南行驶,需要加油,在离加油站进口10米左右的时候(加油站进口在路左边),占用左道准备进加油站,突然有一辆轿车由南向北驶来,与农用车顶头停下,这时轿车后方,有一辆摩托车(车主带了一个人)超过轿车,撞在农用车右前轮,造成摩托车国主与所带的人一死一伤,(摩托车属三无车辆),交通故事责任如何
我弟的五米的三轮汽车在路中往左转弯时,我弟的车子前面过了,前面直行的一辆无牌的三轮农用车冲在我弟的车厢上。造成他驾驶旁边的人腿伤了。本来他的车了没有副驾驶室的。但定的责任是我弟的百分之八十。因为我们江西,在他们湖南。他们有关系。我觉得不服。请问这有的判决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