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公司员工,公司欠我工资,社保(公司有相关合同),报账费用18000多元,本人已经将账务清单发给公司多日,且亲自去了公司未果,公司有18000元的货款在我手上,我是否可以直接扣除,是否构成经济犯罪。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有一份三万元的债务,可以不可以追讨回来。以下是欠我钱的人给我打的收条。咨询一下律师,这个收条受不受法律保护,谢谢。 收条 今收到某某交来现金3万元整。(30000)。 收款人:某某某 年/月/日 注明:收款人是欠钱者
我的一个朋友被别人用高息诱惑,拿自己的房产做抵押帮他个人借贷(现在知道也是给的对方高息),然后把钱放在他那每月拿利息。现在那人跑了(而且据了解用同样的手段也骗了其他的房子)现在房子已经被债主过户走了。请问可以去报案以诈骗罪起诉吗?如果罪名成立了,房子能要回来吗?因为当时没有协议和欠条什么的,警方会立
我跟朋友在一起玩,后来我俩发生口角她走了把车钥匙留给我这了,我开着她的车找她,在找她过程中发生车祸我把她车开报废,她现在到法院起诉我,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现在没能力赔偿,会怎么样?
有人欠我50万,他生意失败,血本无归,无力偿还,有法院的判决书,但他就是还不上,他小儿子担保了30万,目前也没有还款能力,也没有什么财产。他的另一个儿子,大儿子,没有担保,但是有一套住房,是他父亲很久以前买给他的,(他的大儿子当时没有能力购买房子,他父亲送他房子的时候我们之间还没有产生借贷),我可不可以
我与男友一起买了一套商铺,我出资13万,他出资9万。房产证写的他的名字,买房一个月以后他要跟我分手,他不承认我出资13万,东扣西扣说我只出了9万。我现在唯一的证据就是有一张去银行取了13万元钱的单据,但取完钱的第二天是让他去交的房款。迫于没有任何有利证据的情况下,我就接受了让他只给我9万,但他目前也没钱,于
前几年,我姐夫向家里借钱办厂,当时没有立借据,也没有留下任何书面依据。厂子办起来了,是以我姐夫的名字办的。后来,我姐姐出了车祸,姐夫变心了,家里也不管,也没能还钱,至今他们没有离婚。那现在怎么样能把钱要回来呢?
我与男友一起买了一套商铺,我出资13万,他出资9万。房产证写的他的名字,买房一个月以后他要跟我分手,他不承认我出资13万,东扣西扣说我只出了9万。我现在唯一的证据就是有一张去银行取了13万元钱的单据,但取完钱的第二天是让他去交的房款。迫于没有任何有利证据的情况下,我就接受了让他只给我9万,但他目前也没钱,于
一个人以生意周转不开为由借了我十万块钱并打了条但是到还款期迟迟不还,我了解到她借了很多人的钱,给他儿子买房子了,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他儿子有还钱的义务吗? 请问她就是赖着不还,恐怕打完官司执行起来也难,因为她是个赖皮,难道国家就没有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对策来为老百姓说话吗?谢谢
我两年前欠一公司材料费两万多元,当时这家公司把我做为第三方处理了我214000元的设备,我当时所有财产被他处理了,我后来也没有去处理这个事情,就算了,可是现在这家公司很搞笑,请了社会上放高利代的人来找我要两年前的材料款,天天骚扰我,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