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夫的姐姐在2011年到2013年间向不同的人借了1000万元钱,当时给每个人分别打了欠条,而且都附有银行流水,但没有担保人。他姐姐将这笔钱又转借给别人,但现在这个人已经不知去向,所以钱一直没有还上,2014年,这些债权人找到她,要求还钱,她声明先前的欠条作废,又给他们合在一起重新打了一张1400万元的欠条,其中400万作为利息,没有银行账目流水。债权人要求必须有担保人,当时只有我前夫在场,他不知道他姐姐欠下这么多钱没还,但当时不作担保的话债权人要把他姐姐带走,在这种情况下他没有通知我,就在欠条担保人的位置签了字。之后不久,因为其他原因我们离婚,财产都归我个人所有。现在这笔钱仍然没有还上,债权人要去法院起诉。我想问我前夫的这个担保有没有问题,是不是要负担保责任?如果他要负担保责任,需要负多大?会不会涉及我的财产?如果涉及,会是全部、一半、还是多少?如果法院判决要处理我的财产,我还有什么途径将损失减到最小?谢谢!
2008年6月4日,黄徇、黄秋菊找韦棠山,要求韦棠山到东兰县绿缘大洒店与原长江乡信用社一姓马的放贷员见面,为他们俩贷款作保证人,贷款2万元,他们俩各人要一万元,其中黄秋菊的一万元是她为其朋友陈江兰借(2013年7月25日陈江兰在给本人的电话中也承认自己得了这1万元)。后由黄秋菊的哥哥黄浩华、黄浩华的妻子黄庆统出面在场
我的朋友张某向李某借款10万,期限两个月(03年1月20日至03年3月20日),我的担保期责任期限也是两个月(03年1月20日至03年3月20日),但现在张某都没还钱给李某,现在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我还款,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期限是13年1月20日至13年3月20日
我有个朋友,2010年他在一个,个人高利息借款处借了我不知道他借了有多少钱,我是不知道的,但有一次朋友有困难,在2011年下半年,叫我帮忙为他签个字,就是担保人,说是做个意思的,一共是20万元,没有还款日期,也没写利息和其他说明,说放高利贷的人与他关系很好,所以我也是不好意思就签了,之后在去年2012年11月他们已
直接说问题吧:因担保扯上官司。 事件:2010年12月,A向B借款15万元,C给A担保。因为种种原因,我四叔帮C签的C的名字。约定2011年2月还款。 A无力还款,躲了起来,B于2013年1月向法院起诉A.C.四叔(听说担保人的责任期限是还款期限6个月)。我四叔因为疾病,一直在治疗(我四叔脑癌晚期,手术后无法自理,智力受
担保问题,我侄儿借别人10万,我担保的,连带责任我老婆的钱被法庭执行扣除。 担保问题,我侄儿借别人10W,我担保的,连带责任我老婆的银行卡里的钱被法庭执行扣除(2万块)。 但是那个钱是我儿子赚的只是公司打款到妈妈的帐号里,法庭强制执行扣除该银行卡里的钱符合法律规定吗,钱现在已经被取走了一段时间来最近想着
担保人在原借条上的延期借款内容旁签字(当时不想再做担保人,只想以见证人在上面签字,未注明是见证人或担保人),是否需要继续承担担保责任,谢谢。
我帮同学在同事家借款做担保人,借4万元,月利息为2.5分。当时他有车,现在一年多他不愿意还,也不还息,现同事将我告上法院,没有告借款人,我该怎么办?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您好,我朋友在2012年借了15万元,后来别人找上门,在13年11月份的时候在网吧把他堵住了,当时对方3,4个人强行把他带走,为了我朋友的安全,我当时跟他们一起走了,对方将我和朋友带到一个茶社要求朋友重新打一张欠条,当时吓坏了,对方有言语威胁,为了让朋友早点出来,在欠条下面提供了担保,现在朋友因为别的事情抓进去
事情经过: 我父亲早年为了帮朋友忙,用他的身份证注册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厂),但是平时所有的经营和债权债务我父亲都是不知情的,是由那个朋友来全权负责的。后来因为听说这个人以这厂去银行贷款,我父亲知道后不同意,并要求更换法人,最终在2013年6月左右已经更换掉了法人。 现在出现的问题: 由
我于2007年8月帮人在邳州农村信用社担保4万元的贷款。借款人目前下落不明,我于2010年6月底收到过信用社的催收贷款通知单,今天又再次收到该通知单(四年之间一共收到过这两次)。请问,我的担保责任是否失效了呢?目前不清楚合同里面的担保期限,是不是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的常规期限都是两年。恳请指点迷津! 贷款的到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