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我帮朋友在信用社担保做了50000元贷款,至今贷款未还,现在信用社要起诉我的朋友和我。要我承担还款的责任,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朋友2007年在信用社贷款30000元,按规定应每年倒借据,但信用社也没有人催款,今年省里发通知要求担保人承还,并由纪检委配合扣除担保人的工资,请问是否合法?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
我父亲在去年给人担保200万,现在借款人亏了钱人也不见了,那么我父亲应当承担多大责任(注:自己的财产也被借去亏了,现在只剩唯一的一个房子。借条中没说明是一般保证。) 现在债务人以将此事起诉了我父亲与借款人俩夫妻。应该采取怎么样一个措施呢?
借据 今借到刘某现金21450元大写两万一千肆百五十元正,借款时间09年1月23日 至3月6日 按时还款,超期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 , 借款人与担保人自愿用车辆鲁jxxxxxx,和房产抵押。 借款人,王某 担保人,赵某
借据 今借到刘某现金20000元大写两万元正,借款时间09年1月23日 至3月6日 按时还款,使用期限40天,超期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 , 借款人与担保人自愿用车辆鲁jxxxxxx,和房产抵押。 借款人,王某 担保人,赵某
我今年3月2日借了钱给王XX,由李XX担保,有担保人签字,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和担保方式,只口头上说二个月还。到期后我多次向借款人崔要借款,借款人以各种理由说想办法还为借口,一直未能还钱,到6月份下落不明。我7月份只有向担保人要钱,担保人说等着想办法找钱来还我,每次崔要都是这么说,一直没还钱。10月份我向法院
我今年1月2日借了钱给王XX,由李XX担保,有担保人签字,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和担保方式,只口头上说二个月还。到期后我多次向借款人崔要借款,借款人以各种理由说想办法还为借口,一直未能还钱,到6月份下落不明。我7月份只有向担保人要钱,担保人说等着想办法找钱来还我,每次崔要都是这么说,一直没还钱。10月份我向法院
我父亲的一个朋友向交通银行易贷通贷款30万元,由我父亲及借款人的亲戚朋友共六人担保,担保一年。贷款两天后借款人及其家属失踪,据说她欠外债达数百万。借款人平日好赌博,她本人及她老公均无固定收入。据我父亲描述,担保时只是在她家里签了个名字,摁了个手印,银行并未向我父亲问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像这种情况我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