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上是经营 品牌电脑及电脑周边设备(三星。HP。联想)不得经营规定以外商品 按照我们做这一行的意思就是 (三星。HP。联想)指的是前面品牌电脑 那个时候签的意思就是卖(三星。HP。联想)的品牌电脑及电脑周边设备 现在电脑城管理处说我们违反合同 我们只能卖(三星。HP。联想)还发了律师信通知 要没收我们押金 要求我们退场 如果像电脑城管理处这样说 我卖条网线 2元也是违反合同喽 后来我仔细的看合同 发现合同上只有我们怎么样的情况下 管理处能解除我们合同没收我们的押金 没有说我们在什么的情况下能解除合同 其间我们去找管理处和商 毕竟这个场他管理没有必要弄得那么多事 可是管理处要求我们交7500元的违规经营处罚金 一个月上交管理处的管理费才720元 我们这有两家收到一样的通知 按管理处这样说别人也是一样违反了 却只有我们两家收到 我想问下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
合同上没有注明怎么样 商家才可以解除合同 能不能以这一条合同不平等 不公平 撤销合同 要求管理处退押金 不做了呢
补 充 协 议 甲方:X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 合同编号: 乙方:我方签单位名称 地址:江苏----- 合同编号: 关于甲方、乙方于2006年9月11日订立的租赁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合 作事宜增加如下补充条款, 以资共同信守: 1. 乙方对在X商贸有限公司一楼(
商业用房合同纠纷 补 充 协 议 甲方:X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 合同编号: 乙方:我方签单位名称 地址:----- 合同编号: 关于甲方、乙方于2006年9月11日订立的租赁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合 作事宜增加如下补充条款, 以资共同信守: 1. 乙方对在X商贸有限
请问承租人承租底商后办理了营业执照(自然人独资)然后企业全部出卖(变更了法人)。原房屋租赁中约定末经房主同意不准转让否则属承租人违约解除合同。现末经房主同意转让了。是否属承租人违约?能解除合同吗? 以个人(自然人)名义签定房屋租赁(后以此房注册办了执照为法人),始终没有以公司名义签定,现房主通知今使
你好,我与2010年5月与电脑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但因私人原因,在开业前夕,我以告知电脑城不能去经营。开始乙方告知不能转租,拖了一段时间之后,现在又说可以转租,但只能由他们出租,虽然合同上的确有这些条款,但我想咨询下这个是否合法。 谢谢
朋友跟一家公司签了网站建设合同,然后最后一天才完成,交收时候对方提出修改要求,结果延迟了两天,, 现在那边说要告我朋友, 问题是,当时他们签合同时用传真签的,最主要是,我帮他签了他的名字下去。。 像这种情况,他们真的要告,我朋友或我要承担责任吗?
A购买B的二手商品房,合同注明够房款分三期交清,第三期尾款交付时间为B方将户口从该商品房后结清,合同规定B方的户口迁移期限为2008年11月1日前,B在2009年5月才将户口迁移走,A以B违约为由拒付尾款。在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1日前A没有对B就合同违约提出主张。2010年11月5日B起诉A,要求A结清购房款,请问该要求合法
一码通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码通达公司)代理合同纠纷
2005年6月10日,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与浙江某建筑工程公司(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由B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由A公司投资开发的某宾馆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是地下二层和地上24层的土建、采暖、给排水等工程项目,其中,玻璃幕墙专业工程由A公司直接发包,工期自2005年6月26日至2006年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在某商场快餐城内通过招商承包为期一年摊位 其中有十多个摊位均有人承包,快餐城称我们为业主。但因商场和快餐城总承包方经济问题,商场突然停止我们营业,,就将摊位关掉。快餐城未给业主任何合理说法,也未作任何补偿。现在商场重新开发,快餐城也不存在。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怎样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