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于11月10日晚上9点30分下班回家路上,在支干道与主干道交界处被一辆奔驰车相撞(奔驰走的主干道,我太太支干道),幸好我太太人没有大问题,但奔驰车一个后视镜坏了,里面气囊爆了,修理费用在8万左右。事故责任认定对等责任,我方还要赔偿4万,但实在没钱,不知怎么办。
我刚才骑电动车刚要路过小区的一个十字路口(由南向北)正好和一位骑自行车(由西向东)40多岁的大姨相撞,我走的那条路有一点下坡,且路边停了好多车辆,阻挡了我的视线,也阻挡了她的视线,当时我按了几声喇叭。她自行车前轮正好撞到我电动车后轮上,大家都是在行驶中,所以她的前轮一下子改变了方向,整个人都倒在了地上。
在没有信号的十字路口,左拐弯车子前轮已行驶至左拐弯车道上时,被对向直行车撞了,责任如何划分?
驾使电动车(正常上班出差时间)往一方向行使,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被一小车碰倒在地,电动车车头碰倒到小车侧边(小车时速约为40-50公里),当时已经在慢行使中(时速约为10公里),小车行使车道为主车道。事故造成电动车驾使员脑震荡当场昏迷。请问责任应如何划分。
十字路口,机动车绿灯后正常行驶,一电瓶车酒后闯红灯,电瓶车驾驶员受伤较重入院,交警将天网调出后因只能看见机动车行驶方向的信号灯,绿灯时间大概在5秒左右,说不确定电瓶车是否闯红灯,请问如何划分责任。电瓶车驾驶人一直不去交警支队协调处理,且电瓶车一方找人对机动车方进行人身威胁,如何解决?怎么办?急盼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