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山东泗水县的人,我们村建了几座没有房产证的危楼让我们搬进去住,村民们都怕倒了没地方住,现在在强拆居民住房,还有些人没买楼,我们去乡里告乡里不管,去县城告县城也不管,村里管事的还夜里放火万般阻挠我们去告他们,我们想求助于法律或其他手段,希望能帮我们伸张正义。
(急)关于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是否能够执行司法强拆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得到有所帮助。
我家所处位置近期被划入拆迁改造范围,目前政府该片区进行征收谈判,对此我有几个疑问不是很了解,希望在这能得到各位专业人士的指点。 1.同一地块内是否可以分割为两块不同性质的用地标准,一半用于出让土地,一半用于行政划拨用地?该行为是否合法? 2.整个片区内3分之2的土地用于商业开发,另3分之1的土地用于建设
在北京市南口镇工业区自行修建车间,彩钢房,土地是建筑用地,镇政府说是违建要我自行拆除,我没有拆,结果政府半夜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房子拆了,这么做是否合法。
06年,我在自家耕地前的废弃地上自建了一间60米的平房,此房紧临村边;09年又从邻居手里购买其院内400米土地(有合同,无村委会章);11年建成1000米厂房从事家具生产。现因村里修路,定义为违建。2014年6月12日送达拆迁通知书,6月16日要强迁,此房现正进行生产,这种情况强迁有法律依据吗,是否给予补偿?
我家属于三层楼的小区,因年代久远,很多一层的人都往外扩建了,扩建的平台直接通向脑科医院,我家住二层,很容易就能翻到我家来,经过5年的协商,没有任何答复,为了保证我们的居住安全,也往外延伸了,刚做完不久,隔壁以采光不好,告城管好几回,我们也极力的去跟人家协商,但是协商无效,他们还砸我家的东西,三番两次
我们这里的私房是已经好多年了,旁边一个开发商在距离我们房子旁边只有几米的对方施工准备建26层商品房。在未批准的情况下开发商已经动工开发盖房,请问我们能不能就规划局批准规划方案提起行政诉讼?能不能要求开发商在没有和我们签的协议情况下停工?建筑物的距离究竟应该是多少?能不能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