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和她爸爸遛狗的时候,碰到两名协警和一名警察,警察要求出示狗证,还提醒要拴狗绳,两名协警然后把狗就给罩住了,她父亲就回家拿狗证和狗绳去了。她看到狗受伤流血,要求协警把狗放了,警察不放,她就过去查看小狗伤势,警察不让,两名协警就一左一右把她两只胳膊架开,反抗中无意间抓伤了警察(不是协警),遂被警察带入派出所。后来我们才知道她被协警架开的时候两只胳膊被协警抓出淤痕(被拘留后我们也拿不到证据)。现在已经被刑事拘留超过7天了,我们愿意进行赔偿,只要人能早点出来。警察的伤已经验了,居然说的是轻伤!还在等待检察院和法院的消息,那个警察也已经口头原谅她了,我想问现在请律师取保候审希望有多大?最多能被判多久?最快什么时候能出来?谢谢!
被柴刀伤至左侧颈2.5*0.1Cm表皮划伤,左胸部6.0*1.0m,挫份左肩部4.0*0.2Cm表皮挫伤痕,左背部5.么*2.0Cm挫伤局部青紫肿胀。这样的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谢谢了!
我父亲与人争执,被人打成头皮挫裂伤,双侧肘关节软组织损伤,右肘部皮肤挫裂伤,双下肢多处软组织损伤,右肩部软组织损伤,右侧第九根肋骨骨折。请问这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对方是要负民事还是刑事责任?
律师们好!情急,诚讨哪怕“是与否”的回答。1.受害方凭轻伤证明(或“轻伤证明”)直接能送我方进看守所,这合法吗?这里的轻伤证明一般是由医院开出的吗?有没有是假证明的可能? 2.目前,我家写的“受害方也打了我方”的告状纸,交上了县级派出所,目前派出所要抓他们,于是,受害方跟我方谈判: 要是我方撤回告状纸,
我被人用菜刀砍了。入院情况:右前臂见5CM长环形刀砍伤伤口,腕部见1CM长刀砍伤,伤口较规则,中度污染深致骨面,血管神经肌腱断裂外露,活动性出血明显,远端手指感觉活得障碍。诊治经过:入院后积极完善相关检查,在神经阻滞麻醉下经行清创血管神经肌腱探查修复术,术后予抗炎对症治疗,现患者伤口对合良好,口肿较前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