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十几年前买了一套商品房,十几万买的,前一段装修,装修的人把水管修理一下,导致我家房子下面的住户家的地面水很深,家具什么的都被浸泡,这家受损失的人说要五万再说事,可是装修的人说了愿意赔偿,我家也愿意赔偿,毕竟是自己的房子,但是是由于装修人没把工作做好而导致楼下受损,我家和装修人都愿意赔偿,但对方却不依不饶说先拿五万再说事,这样他们合理吗?我们通过什么途径能解决呢?谢谢
公司以不能胜任原岗位要求调岗,经过几次岗位沟通我都认为自己不合适没有同意。现在人事又说继续原岗位工作,等待适合的岗位。由于公司已经对我现有的职位不认可,我也没心思干下去了。希望能够协商离职拿到补偿。但是又不能自己提出离职,公司应该是怕出钱补偿就这样耗着我。这样的状况该如何处理?可以申请仲裁吗?
本人去年10月购开发商住房一套,客厅外拐角有一平台,封闭式的,隔壁家厨房窗户开在平台一侧墙壁,在购房合同中注明我拥有平台使用权,并由此多付款2万。现在开使交房了,开发商以房管局认为这会引起纠纷,无法验收为由,要求把平台分割整整一半給隔壁家,并只给我退8千,而且我这一半无采光,如果另一半給隔壁我们客厅的隐
本人去年10月购开发商住房一套,客厅外拐角有一平台,封闭式的,隔壁家厨房窗户开在平台一侧墙壁,在购房合同中注明我拥有平台使用权,并由此多付款2万。现在开使交房了,开发商以房管局认为这会引起纠纷,无法验收为由,要求把平台分割整整一半給隔壁家,并只给我退8千,而且我这一半无采光,如果另一半給隔壁我们客厅的隐
1999年,我校由原有二层教室改建成三层楼小型套间12套,12名教师每户教师集资1万元-1.5万元不等。收据是集资建校。当时承诺教师可以终身居住,由于被鉴定为危房。现政府要求尽快拆掉,只退还原集资款,请问这样做合理吗?重建后,政府是否应当给予每户教师相应的安置房?谢谢! 当时,教师与学校也没有签订合同或协议。
今天下午牵着小狗,路过小区停车场,从车后面突然窜出3条大狗,没有带牵引绳,把我家小狗后腿咬伤,在与大狗的拉扯中,自己手背也被大狗狗抓伤,当时三条大狗的主人。带着三条狗就跑了,连句问候都没有,因为自己的小狗已经流了很多血,就没时间追大狗的主人,带着狗去医院了,后面人去医院打了疫苗,小狗后腿被咬断。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