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今年51周岁,投保康宁终身有2年多,投保的时候身体健康,并称未有过任何疾病。今年10月胃出血入院检查,告知医生甲在18岁时有过肝炎,入院一周,检查出患有胃癌(与肝炎无关)。请问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相应的赔付?
请教,如果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中介公司未如实告知相关费用,那交易后有关费用升高是否要追究中介公司赔偿
您好,我是东莞工作,于今年在东莞购买一套二手房,在购买前委托中介公司帮忙找房,在08年11月看到合适房后,中介公司告知该房方己自住超过五年(当时该中介公司未告知我们该房产证未过五年,但我以为该房己过五年),在此期间,我们有咨询中介公司二手房相关税费,当时中介公司给我一份清单让我自己算,并明确告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当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事通过中介办的,当时中介给我推销的时候说已经过两年过户费事4千左右,我算了算还行就成交了,在房产交易中心的手续办完以后就在中介的一起陪同下把款付了,等了20天中介通知我去税务局叫税的时候说是商业用房要交19000多块钱,我怎么办
根据新保险法解释,从09年10月1日开始,对于合同成立两年后的保单,保险公司不再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即使被保险人患有拒保范围内的疾病及住院史并没有如实告知,但只要能撑过两年而不理赔。则保单成立两年后保险公司需按合同规定进行赔付。(对此大部分保险公司会采用承保后调查等工作来降低此风险,如去医院
根据新保险法解释,从09年10月1日开始,对于合同成立两年后的保单,保险公司不再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即使被保险人患有拒保范围内的疾病及住院史并没有如实告知,但只要能撑过两年而不理赔。则保单成立两年后保险公司需按合同规定进行赔付。(对此大部分保险公司会采用承保后调查等工作来降低此风险,如去医院
卖房者没有如实告知房子的凉台正对着公用厕所,我们问时他说是住家户,他又不领着我们去看(中介可以作证),我们签订了合同交了押金和房款并在办证大厅登记之后(还没有过户)才发现实情,我们不想和厕所为邻,想退房,可他不给房款。请问我们打官司能赢吗?
未成年人由母亲抚养已达三年以上,并须提供法院的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时间以法院判决生效或经公证的协议书公证日期为准。这个是指被母亲独自抚养3年以上还是什么?是不是就是说未成年人母亲必须是离婚3年以上呢?
一对夫妻 共有一房产(大概价值80万) 女方在外头瞒着男方欠下高利贷60万现在无力偿还后终于告知男方请问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能否去公证处协议--双方脱离夫妻关系 房产双方各分得一半(双方各40万)女方拿了40万后还欠高利贷的那20万债务由她自己承担?还有如果这对夫妻育有一子 离婚后孩子跟男方如果女方无法还清剩余的20万
交通事故,又是工伤,病历,病假原件,已给车主保险公司,赔不足,向单位要求补足,单位以也要病历,病假单
我上班送餐途中被汽车撞伤,车主全责。左脚踝 伤筋,多处受伤,5个月了,水肿,有积液,后来换医师,中西医结合,勉强能走路,我知道赔不足了,单位一分钱也没给,为了生活,苦撑上班,病假6个月,车主赔了医药费,4个月误工费,病历,病假单原件,交给车主,保险公司,剩下2个月误工费向单位要,单位说也要病历,病假单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