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写,这样签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或者说如果到时候有一方死活不承认,说是被迫的,还具备法律效力吗
租房合同只有双方签字,没有盖章和按手印,请问具有法律效应吗?
我是在房东那里租的房子,之后又把另外一间单间转租出去了,我跟租单间的人签的合同只是签字,没有盖章和按手印。请问这样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
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由于房东不方便过来,双方传真签字的,这样具有法律效应吗?
我的购房合同签订的交易时间是2013.5.15日,但是到现在贷款资格审核还没过。现在中介方帮忙找人说可以贷款。我需要跟房东签变更协议,协议中规定了交易日期延后到双方认为保险的日期,且约定买房不承担在此期间的责任(主要是时间过了这么久,怕到时候贷不到款,房东会追究这个拖延时间的违约金)。但是这份合同需传真签字
供货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
我的派遣合同13.7.31到期,至今仍未签订续签合同,劳动单位给我的解释是默许自动续签,但我没在续签上签字,请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在执行局主持下达成的还款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在达成协议后已经给原告打款了,现在原告方又说还款少,说协议无效,执行局也说协议无效。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