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不幸的女人,结婚后生下2个男孩,但丈夫不争气,喝酒、赌博、吸毒,并于前年自杀。在丈夫生前被劳教期间,我与男人周(离异,有一个儿子跟母亲)认识并相爱,并合伙养猪。而我的大哥通过我向男人周借了10万元,并写下借条,到期了而无力偿还。男人周因此骗去了我姐的2万元、我弟的房契,并把我们养的猪全部拉走,开始躲着我。过了一段时间,男人周于心不忍或是对我放不下,又来找我,向我诉说了这一切的经过,而他所说的话都被我录了下来,进而讨回了我弟的房契,但我两仍继续着这一段感情。突然有一天,他告诉我,他住的地方有很多优惠政策,只要有户口在那里,就能分到钱分到土地,要我和他办理结婚证,把户口落在他那里。我心动了,和他去民政局登记了,有了结婚证,同时也把我的户口转到了他的户下。这一切都发生在丈夫生前。而更为不幸的是,在丈夫自杀后,男人周也因为车祸死亡。男人周是在外地死亡的,我并不知情,他的家人把他的遗物全收走了,包括结婚证、户口本、借条,并把分给我的一块100多平米的土地也卖了。当我知悉一切后找到男人周的家人,他们说我大哥借了男人周那么多钱,卖了我块地算什么,给了我一千多元应付了事,我想讨回结婚证、户口本、借条都不行。如今,我什么都没有,而男人周的家人分了男人周的遗产、拿着男人周和我的户口继续领着补贴和赔偿。 我知道我犯了重婚罪,本不应该得到什么,但目前我的弟弟不争气,欠下了高利贷被追杀,由此我想我能不能通过法律的手段,获得男人周的一些遗产,拿回我的户口本,领到应发给我的补贴和赔偿,帮助我弟弟偿还高利贷。 请帮帮我这个不幸的女人!
2002年的时候我爷爷不到80岁与一个保姆身份50几岁的老太太结婚了,(不知道结婚前老太太是否离婚),从结婚前一直到2004年,老太太一直在挑唆我爷爷与儿女们争房产,而且在刚结婚就让我爷爷立遗嘱,受益人当然只有老太太一人,房产和遗嘱的事情都弄好了以后,也爷爷就因病去世了(2006年),现在老太太就拿着这份遗嘱来要求
三叔在淮南煤矿工作,今年因患食道癌去世.三叔08年因感情不合离婚,家有一女今年19岁.在患病期间没有经济能力去对付病魔,爷爷不忍心看着儿子就这样离去,把家中粮食和牲禽全部卖掉并向姑姑和其它叔叔借钱给三叔治病后因癌症恶化去世.矿上给叔叔的各种补偿金和保险必须于三叔家女儿签字才能补偿,可是三叔的女儿不愿为三叔的医疗
王律师,你好!我村民小组一块土地于60年代被县办石灰厂"非法征收",补偿费被几个小组干部私自侵吞。几年前石灰厂倒闭,该土地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达数年之久。当我们打算申请要回土地使用权时,发现该土地被县经委卖给当地镇政府搞房地产了。请问他们这种土地买卖合法吗?按照法律这块土地能要得回来吗?
中秋假期回老家过节了,假期结束后回到家发现楼上漏水造成家具地板等都已泡坏,据邻居说已泡了三天了,我是五月份结婚的都是新买的家具,现在床已散架了,衣柜已上霉,地板也发鼓,新棉被衣服都是湿的,正好节后一星期都是阴雨天气,没有太阳晒只能把要洗要刷的先洗了阴晾着整整洗刷了三四天,天天面对这些残局让我寝食难安
2010年11月1日上午在华中科技大学做泥瓦工,从一楼扛水泥、黄沙、石子到五楼,第三次上楼时,在3楼猝死,请问能否得到赔偿。
我原有平方3间(有房产证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在上面加盖2层,先共计3层。请问离婚时怎么分割?以下是我的理解,不知对不对:1、婚前财产肯定属于我的。要分的是第二、三层。2、原地基是我的,在上面加盖房屋是用了我的原地基。在离婚时,能否可以提出对我地基层的补偿。谢谢!
我家楼下有一洗车房,夜间洗车噪声扰民,之前投诉过环保部门,来检测过噪音超标,后经整改后噪音略有减小,低于国家标准,可是环保局把案件结束以后,这个洗车房报复性的噪声比检测之前的噪声还要大,长期处于低频噪音下现在听力明显下降,而且出现精神焦虑和神经衰弱的症状,再次投诉环保局环保局就不管了,我打过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