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以前用钱买了一块土地,并持有土地使用证。后来管理区没有经我家同意私自占有并转送给别人,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作为一个农民好冤枉啊!不知道能否讨回公道?谢谢!
我家在河南南阳宛城区张衡路北包庄,现在我家一块农田9分地被征用要盖一所小学,地里面种的是蔬菜,刚上市的蔬菜,请问赔偿标准是多少?
本家庭现有一笔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被征用土地是85年村委会分下来的,当时有爷爷(现已过世),爸爸,妈妈,两个姐姐(90年左右都已出嫁到外村),一个哥哥(现是居民户口),包括本人,共7人。本人现有家庭成员6个(包括爸爸,妈妈,本人,本人妻子和本人的两个小孩),那么,已出嫁的两个姐姐和哥哥是否有权享受这笔补偿
我有11亩地,在2010年将其中的5亩租给另外一个张某,租期是二年,张某在所租土地上搞了些建筑,现在这块地补国家征收回去了,我是否要对邢某给予地上建筑物的补偿
我是山东人,现山东二胎政策已落地,我想问,我是以下情况,可否要二胎? 我结婚前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但至今8年也未将户口移入男方,我户口挪至单位集体户,母亲改嫁对象有三个成人孩子,均已育有子女,那我现在想要二胎,我还属于独生子女吗?母亲改嫁后未生育,只有我一个亲生孩子,父亲已死亡,我还算独生子女吗?
我想问一下,我父亲是政府工作人员,1999年因病去世的,家里有我和一个弟弟,当时按照国家的政策是国家只抚养我奶奶和一个孩子,另一个孩子由配偶抚养,我妈妈是没有工作的,都是在外面打工的,多年来都是我弟弟和奶奶可以受到国家的抚养费,我和妈妈的没有,听说现在国家政策变了,能把之前未抚养我和妈妈的那部分抚养费补
是这样的我想咨询个问题,我现在面临贷款买房的问题,我在2010年在榆树市贷款买了套62.54平米的楼房,现在面临结婚女方要求在长春市买房(我们还没有登记),可是作为农村家庭一次性拿出几十万有点难度,如果用我的名字贷款需要交首付60%,我想用她的名字贷款这样就是30%,要是用她的名字吧父母那关又过不去,他们怕用她的
请问独生子女是否可以单独立户,十年前父母离异了,当时跟着母亲,但是户口还是在老家,父亲距今已经十年没有回过家,不知道是否还在人世,所以想自己立户在老家造房子,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