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年轻的同志在2-3年前,经常和一帮朋友经常参加打架斗殴事件;如今因为其中一位当年同伙因其它犯罪活动被抓,而供出了他们曾经范过的所以罪行(包括行为道德不规范的事情),共供出了10多人,而这位年轻的同志就是当年参加打架斗殴事件的其中一位;如果这位同志被警察抓的话。。。请问律师朋友们,他是否有罪(如果有,要负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今年9月1号,我去接做销售的女友,结果让我碰到,她和一个男人有暧昧的肢体接触,这是第二次和那个男子在一起被我碰到。女友之前向我保证过不会有类似事情发生,而且该男子也说是同事关系。当时情绪激动,遂动手打了该男子一拳,该男子打电话叫人,并恐吓我:今晚就把你放倒在这。当时很气愤,于是又动手打了该男子,致使其
我弟弟中午去手机店买东西,因为钱的事情后来跟店主发生争吵,两人动手了,下午店方自己去医院检查说小手指骨折,后来报案去的医院,警察一直威胁我弟弟说要不陪对方5000,要不呆监狱15天以后带对方看病。我现在困惑的是我们根本没有看到他的医院证明,还有我弟弟本身也有伤,只是他不懂没有去验伤,这样的事情怎么算,不能
弟弟中午去手机店买东西,因为钱的事情后来跟店主发生争吵,两人动手了,下午店方自己去医院检查说小手指骨折,后来报案去的警察局,警察一直威胁我弟弟说要不陪对方5000,之间我弟弟手机没有电,只是在警局打了个电话,然后我们打去想跟他通话不让,警察说要不呆监狱15天以后带对方看病。要不私了陪钱,我现在困惑的是我们
邻居有一个老人家到4岁小孩子家里玩,小孩子不给老人家到进家里面玩,于是,小孩子就用手推了一下老人家,老人家就坐倒在地(老人家身体本身就很虚弱,走路不扎实),结果撞破了老人家的屁股骨头一公分,后来,因为老人家的儿子没在家,就叫老人家的一个亲属来同队里队长一起协调就赔了2500元,之后,老人家的亲属自己来给
我爸爸被人无故打伤,后来我哥也参与了,是另一方先动的手,这是谁应负法律责任 补充:他们一共六人参与,事后无伤亡,而我爸和我哥受伤严重
前天在火车站门前开电单车经过的时候,有一男子意图抢包,刚碰到就给我发现了,然后他掉头跑掉,因为当时路上人多,不方便掉头,所以我没有追。现在我想过去找他,然后带几个人把他揍一顿,请问这样会有什么后果遗迹要负责什么法律责任?另外,那个人有可能是新疆过来的。、
弟弟和几个伙计在校外打架 当时他刚好过17岁生日 对方并没有受伤 弟弟是否 承担法律责任
最近,我把自己的一辆摩托车卖给了一家摩托车专卖店(带行车证),我要求店主给我出示了一份证明,内容是:此车卖给了本店从此以后出现了任何问题与我无关。此证明盖了公章,店主签名,按了手印。之后,店主将车卖给了外市区。我想过户,缺少资料,无法过户,请问:店主给我出示的证明有法律效力吗?一旦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
朋友因和友人多年经济往来被对方到公安机关报案,朋友被公安机关以诈骗案立案并已移交检察院批捕,后经朋友家人和多方协商沟通谅解达成具体金额并已还款,对方到检察机关表明不再追究责任。这种情况下朋友还有承担什么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