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安市鱼化寨出租民房租住,在7月份的时候锁被撬开丢失台式电脑一台,房东说以后加强安全管理,但是在11月份的时候又同样的丢失一台刚入手不到十天的笔记本,房东说他不负责任,但是我认为这不合理,所以我想咨询您一下,谢谢。
情况是这样的~ 5月14日公司加班我10点20才到家!到家就发现门是开着的,我马上反应过来家里被盗了~ 我略微看了一下情况,只碰了我的平时的背包,其他地方为保护现场都没动。丢失台式电脑和显示器,钱包一个~~~~~立即报警10点31分左右,民警赶到现场,做了个即时笔录,大概20-30分钟以后,110现场勘察赶到.拍照,笔录~~~然后
在出租房的电脑丢了,房东打了另一个一起理论的人导致他鼻骨骨折,请问房东应该负哪些责任?我该怎么办?
本人今年刚毕业,因为工作在潘村租了间民房(应该是口头协议交了房租和押金),租的时候房东说很安全、每天都有人看守,我租的那间房子门锁不台可靠(以前我住隔壁的但是采光不好我要求换的)我给房东说过,房东说没问题他的房很安全。但是我东西丢了(电脑、200元钱 洗发水 袋子等等),他说他不负责任,而且叫人打了(他也
09年没装电子门,所有人可自由进出,锁被撬,被盗电脑一台,10年,搬了隔壁间,装了电子门,小偷是爬窗户进来开门盗走电脑一台,电视一台,窗户没装防盗网,这栋房子经常被偷东西,煤气罐,被子 衣服 等!房东舍不得花钱去搞安全措施,房东又没住在这。怪我自己门没反锁,我觉的是他没装防盗网,监控探头,安全措施没搞好,
律师们,你们好,我在太原市出租屋中租住的过程中,丢失了一台笔记本和手机,丢失当天,回家后,发现房门是虚掩的,房门没有被撬的痕迹,房内的笔记本和手机都已经丢失。现在想咨询,笔记本、手机的丢失房东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谢谢~
昨日中午,我在离房子之前房间内笔记本还在的,隔壁邻居可以作证。然后下午五点下班回来,发现窗户被撬,门开着,进去一看,笔记本被人偷走。当时立马电话房东,和找邻居询问。之后因为我住5楼,三楼的住户自己装了监控,去像他们看了下具体情况,那个小偷是2点50左右来的,当时之前楼下大门是房东老婆关的,没有关好,因此
9月20日下午,我租赁的房屋被盗。同时有同一栋出租房的第2-3楼的共7家被盗。这栋出租楼属同一个房东。经警察现场调查取证,7户的房门均无明显的破坏痕迹,只是已经反锁的房门已经被打开。且警察证实,房东提供的门锁安全保护程度偏弱,有开锁技术的人员能轻易打开。因此,对于本案,房东是否有责任?怎么界定房东的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