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某农村小镇公路旁有破旧瓦房,户主迁走多年,无人居住。对于这块宅基地, 请问: 1、集体外的人能买吗? 2、集体外的人能与该户主交换土地使用吗? 谢谢!
北京郊区的农民,以前是农民户口,但后来进城成为工人,户口成为居民户,且搬到城镇居住,不以农业为生,97年时,因父亲(本村农民)去世,继承得到属于自己的宅基地的房子。 问题是,我记得国家法规规定,如果迁出户口,不以农业为生了,宅基地要收回,是这么回事吗?那他的农村的家岂不是没了?再次,他的儿子或配偶
我家堂佰堂佰妈早于70年代中期死亡,当时留有一女哟3岁左右,已成孤儿无人抚养就送孤儿院,长大后国家安排在当地县林场工作至退休.堂佰堂佰妈过世后不久其在村里的房产先后被其姑妈、舅舅等变卖,只留下空的宅基地,该宅基地荒芜几年后无人管理,我父亲则在该宅基地上建了猪牛圈各一个和种些蔬菜,分田到户实行单干后
我家房子是04年的时候将厨房和手扶拖拉机房改造为住宅房和厨房(我的宅基地是83年划给我的,另外按照我家人口总数宅基地面积在范围之内)。当时建成并无异议。今年4月份却被告知属于违章建筑,理由是我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被强行拆除(而与我家同样建筑的人家却没有这个问题)。而事实上在我们这边的农村从01年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是没有转让权的。那么签订的转让协议是无效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是没有转让权的。那么签订的转让协议是无效的 吗?我也不想转让
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改变为宅基地,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巷道规划为公用地方,原土地使用权方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改变为宅基地,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巷道规划为公用地方,原土地使用权方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北京农村集体土地,拥有宅基地使用证。从来没有政府和村领导要求办理规划许可证再建房。所以村民都是在自己的宅基地范围内建造房屋。这么做是否属于违法建筑?谢谢 ------------------------- 我是因为看到唐家岭的新闻想到的这个问题。 在今年1月,唐家岭所在的海淀区西北旺镇政府就已发出了
我们村最近新建了不少房子,建筑面积超过规定的110平米,到达140多平米,请问这是否违法?国家是否有颁布什么法律法规对这种情况进行说明?
小伯伯是单身 今年不幸患癌证去世 死后丧事有父亲大伯操办 死前医疗费用也由他们负担 并未留下什么遗产 只有五间老房子 不知房子和所处的宅机地的使用权是否该由父亲大伯继承 而村干部要求将这些宅机地当包产地退还集体或进行集体拍卖 这样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