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的口头威胁我们“相不相信我整死你们?我打死你们”,而且拿起身边的椅子花盆什么的,犯法吗?还是违反治安处罚条例?如何处罚?
有一天,我们小区一个人,不知道受什么刺激,自己在那骂骂列列,在楼道里闹了一个小时,砸楼道的玻璃,还拿着煤气罐在楼道里放煤气!(声明,他没有精神病!) 后来警察来了,让他出来!他拿着煤气罐走出去,让警察放他走!第一次没交涉成功,他转身回头,说要点燃煤气,炸死全楼的人! 后来警察说放他走,他就拿着打
我的家被一群野蛮人砸了,所有家具无一幸免,他们一行人有70~80人且都手持刀具,更扬言会砍人。
我们是在工厂上班的,因为某些关系我们就吵起来了,他说要找人打我,要弄死我,搞得我每天上下班都提心吊胆的,这个是有人证听到了的,请问是否可以报警处理?轻一些的是否可以治安拘留?
问下,治安管理条例42条的:(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问下,治安管理条例42条的:(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如果这个被处罚了之后,以后每次再去找那个人,去一次就会被拘留一次,那我另外问下:(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这条是不是也会导致?比如追某个女孩,给那个女孩每天发送了大量爱她的信息,后来那个
在学校和同学发生语言冲突 最后说了句 要是不在学校 我就打你了 算威胁么? 有没有违法或者影响到他人人生安全? 学校能不能据此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