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落户于刘家岛村,至今已有16年之久,在此期间,我们尽了作为村民应该尽到的所有的义务,包括选举、交提留等,但我们一直没有享受的与原村民同等的待遇。到村里协商过多次,村里给的答复是落户15年后才可享受待遇,所以一直等到现在。但等来的结果却是我们依然不能享受与原村村民同等的待遇,所以我们想问一下我们在尽了
我是几年前在本村购一村民祖房,并且户口也迁到本村,现在我们这个村快开发了,涉及到公有集体赔偿,一人大概有几万,但是本村的部分村民却认为我是搬迁户,无权享受和他们同等的待遇,并联合要求村委会写下书面承诺不给我赔偿款,请问他们这种做法合理吗?我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吗?
户口迁入某村十多年,平时的选举有参加,过节福利都有,但是最近村里部分土地被占用下来的土地赔偿款却不给后来迁入户口的发,是否合理?相关条例文件有吗?谢谢。
我是大学毕业后通过考试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户口一直在农村,由于本村是压煤区计划搬迁,但村里却明确告知本人由于在事业单位工作不享有任何补偿,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打算起诉村里追回合法权益,谢谢
我是外嫁女,孩子的户口随我一直在娘家村里十六年了没外迁,我有自己的房产,有自己的户口本,现在我已离婚,我是户主带孩子过,村里拆迁了,不给孩子分土地款,理由是外嫁女的子女就不给,这个说法合理吗?我该怎麽办?
我原本是农村户口,生了小孩后孩子户口就跟随我上成了农村户口,后来因为工作原因我将户口转成城镇户口,孩子的户口还在农村,现在社里有钱要分,他们就以我是嫁出去的女儿不给我儿子分钱,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是否有用?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