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父亲和儿子,儿子不在国内,儿子授权母亲买房的委托公证正在办理中(听卖方母亲说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有父亲、母亲、中介在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三方约定:在公证办理好后再进行过户手续;买房在合同签订后付六成首付;有卖方母亲的承诺书承诺其儿子同意卖房,委托正在办理中,如儿子不同
我要购买一套房屋,手续是协议过户,协议到公证处公证,4年以后再过户。因为现在的房产证是新本,属于旧公房买断有20%的税,为了避税,先协议过户,请问,这种协议公证以后有法律根据吗?
我家是拆迁户,在没有拿到房子前,我家与另一方(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在2-3年后拿到房子后将250平方米卖给他,双方约定,定金10万元(一星期内交款),如果违约罚款20万元,这一份协议是由拆迁负责人起草的(只起草了一份,现在在乙方手中),为了让我家在拆迁合同上尽快签字,拆迁办通过乙方做我们的思想工
我母亲和买房人签定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签字只有我母亲一个人签名,我父亲没签名,并且没出具委托书。该房屋直到现在还没修好,只支付了一期叁万元房款。并且我们和棚改办公室签定协议中规定(棚改安置房执行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5年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后转让安置房应按照届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补交市区两级免收的土地出
1个半月前我通过中介购买了天津南开一处住宅!当时在中介公司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房主委托他爱人与我签定的协议)。我付定金2W同时支付了中介费1。57W。当时房屋属于公产房!约定卖方办理房产证后交易!可卖方于近日表示由于家庭原因不愿出售房屋!(房主只有这一套住房),并且不愿支付约定的双倍违约金赔偿
律师,您好,我最近想买一套产权证还没下来的房屋,具体情况如下:该房为某学校分给其教师的房子,房子已盖好,但钥匙没有发,还不可入住,是商品房性质的房屋,因为刚刚分,房主的产权证还没有下来,他要求我们全款付清,然后私下里签订一个购买协议,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签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力吗?一旦发生纠纷我们
本人男友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房,仍在还贷中,需要三四年才能还清,虽产权证抵押在银行,但已经交房。目前,父亲有更加合适的房源,方便工作,故我们有意向卖掉原来的房屋,另购一套住房。 想咨询:在房屋仍在用公积金还贷中,房产证抵押在银行,这种情况卖房的程序应该如何?
律师你好!我十年前从一姓李的个人手里买入一套住宅房 当时没有走正常的过户手续 也没有写买卖合同 就是我们把钱给了她 她给了我们房契和地契 就这样我们住了三年 三年后 我们把房卖给了一姓王的人家 写了买卖合同 但没有过户 因为房本 本身就不是我们的名字 几年以后的今天面临拆迁 姓王的人家找到姓李的原房主要求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