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年的时候,男方单位福利分房一套(根据工龄和家庭人口等分配),当时男方已婚,并育有2个孩子,女方无单位,一直打零工,2010年,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请问女方能够分到房子的多少份额?2个孩子是否有房子的份额?
请在此输入事情是这样的:1998年学校集资建房,我妈妈当时还在上班,也符合集资的条件,所以按条件交了4万元的集资款集小套的(有的交5万元,是集资大套房的,这是有条件的,也有人集不了),学校只给开了个收据写的“住房集资款”,双方没有签订其他协议。但后来一直由于学校盖房的地方别人占的不腾,打官司什么的一直托到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爸原先在1995年前是我市农业局的技术员,工资预算靠财政拨款,每月领取定额工资,后因为农业局与林业局合并人事关系,由于两局领导关系较僵,竟让这一批技术员回家待岗,这一待就是近二十年。我想咨询下律师,单位这样做合法么?如果不合法该如何维权? 不胜感谢!!
本来是国有企业外贸局办公楼,由于后建设了新的办公楼,旧楼就默认给职工作宿舍楼了,因为外贸局欠银行贷款抵押给银行了,现在有个开发商以债权债务的形式给买去了而且2010年7月拿到了产权证,买卖这个单位楼职工都不知情,现在住在这里的部分职工被开发商以侵占为名上诉到了法院,而且外贸局为了逃避给职工买社保的问题都
我的公公婆婆是再婚,婚后分得一套住房,对于这套住房,我婆婆把这房子的一半产权给了她大女儿(她有4个儿女)我公公把另一半的产权给了他大儿子(他有3个子女),这样的分配合理吗?他们婚后无子女。 现在两位老人已这样解决:房产已过户给了婆婆的大女儿,大女儿付给公公的大儿子10万元。请问老人的这样处理结果,如果其
丈夫发现妻子跟别人发生了一夜情,丈夫要求离婚,那么是不是可以不给妻子分财产? 丈夫是军人,可不可以惩罚第三者,如果要求不分配财产给妻子是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肖爷爷在学校工作,单位于1957年分给他一套住房(交租金那种,只有使用权),肖爷爷在1968年时丧偶,我奶奶于1991年认识这位肖爷爷并结婚,到2006年肖爷爷去世,肖爷爷家有3个子女,目前现在这个地方马上要拆迁开发,开发商要我们协商处理,如果通过法律,请问我奶奶和肖家3个子女怎么分配这个产权?
我是2003年结婚,在哈尔滨贷款买的商品房,一共21万多当时贷款15万,后来从我妈那里借来9万,现在还有2万贷款没有还,现在这个房子大概能卖90万,房产证上是我爱人的名字。由于他长期出差无法照顾家里所以想离婚,我们的孩子4岁男孩子。我想知道,如果离婚的话孩子跟我和跟他在财产分配上会有什么不一样。怎样能多分到一些
您好!我爷爷和工友们喝酒后(酒是工头请的)回到住处,爷爷大概喝多了,出来上厕所时摔伤,造成右侧髋关节处骨头骨折,当时用人单位并没有及时送到医院。请问:1、我爷爷因为和工头喝酒而醉酒摔伤,这个算不算工伤?如果算,用人单位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不算,用人单位是不是也应该承担适当的责任?2、当时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