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房子一套,法院以判用来偿还债务,自己什么都没得到,连女儿的生活费前夫也不依时给予,离婚后,我还要替他还债吗?
本人于2009年9月3日被李姓公民骗走人民币十万元钱,有完整的借据,该李姓公民于2009年10月份离婚,我被骗的钱是李姓公民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骗的,现李姓公民刑事拘留在逃,我是否可以主张其前妻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怎么证明李某所骗的款项用于与其前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共同生活?
您好:我本身是加工户。生产的东西卖给了采购商,说好2个月给钱,可两年过去了还是不给,而且现在都不承认有这么回事了,因当时我们这里都是口头说好,没有欠条,只有十几个人和我一起卖的人证,我们该怎么办?中间还有一个介绍人他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谢谢。
谢谢您的回答,我们现在是只有人证,没有物证啊,告他也没有用啊?我们的货物是用车拉到介绍人家里去卖的,介绍人从中抽取一定的好处费,那他也没有责任吗?我们没有欠条,现在有点只是当时卖货时开的单据写的是卖了多少货多少钱,能起作用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 ; 在令人心痛的5.12大地震 后,为了让我们的同胞早日重建家园,我和几个朋友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筹划办砖厂,筹集了三十万元买了装载机开始修建砖窑。但开工不久,向信用社借的款迟迟不能到位。这时我们县的某有限公司法人来我们厂,请我们厂挂他们公司的名,并嘱咐我们要是县上来人,就说砖厂是他们公司
合租人拿了我的电脑,悄然失踪,后又承认电脑为她所拿但有损坏无法维修,但又无能力赔偿。现在又逃逸在外,我该怎么办?
前妻让儿子偷走前夫的借据并把债务人告上法庭,前夫已为债务人了借款已收到的收据
甲于2009年向乙借壹万元人民币整,于2010年将借款全部还给乙方,但未收回借据,乙方为甲方开具了收到全部借款的收据,乙方的前妻让他儿子偷走借据并将借款日期改为1999年,那时他们还未离婚,并把甲方告上法庭,请问甲方该怎么办,谢谢。
儿子住母亲公产房,儿子因借债,妻子离婚,儿子无力偿还债务时,是否会要求母亲偿还,是否会将公租房买掉还债,是否应要求原妻子一同负担债务偿还
丈夫在外欠债妻子不知离婚后妻子是否有责任和丈夫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丈夫离婚前在外借过钱,具体干什么不知道,后来妻子因他长期不顾家,老人孩子都不管,所以妻子提出离婚。离婚前有一套房,但是此房是娘家给拿的钱,名字也是妻子本人。请问: 1、妻子是否有责任和他共同承担偿还债务。 2、丈夫是否有此房的房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