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给朋友打了个借条借款五万块,可因后来一些原因没有向朋友借成,在向朋友索要借条时朋友说弄丢了,请问我该如何做能避免今后的麻烦?另外,我当时打借条的日期已经记不清了!
我原来向亲戚借钱的时候打了借条的。 现在准备还钱,但是我和我那亲戚不在一个城市。 他提出我直接把钱汇到他账户。然后用邮件写张收条发给我。 我这样能打钱给他么?这样有法律效果么?
A和B共同向C借款2万元(由A B共同出具借条),后A交给B 2万元,由B还给了C (此款为AB两人合伙做生意收取的货款,因为AB合伙的公司不正规,没财务,货款的支出也没有手续),B还款给C以后,A也没问B要借条或是C出具的收条,现在 B和C 相互勾结,又凭借这张借条,把 A和B,告上法庭,要求还这两万元,其实就是想要A的一万元,
我单位一名员工现自行出具了几份自行打印的借条欠条,内容是我公司向此名员工借款捌拾万元整,预计归还日期为2008年年底,并在借款人(欠款人)落款上加盖了我单位的公章,这些资金在公司财务账目上并无体现。很有可能是公章管理人员与其合伙私自盗用所致。 据请问这些借条和欠条,有无法律效力?我公司如打官司,胜诉的可
前段时间我借给朋友2万元钱 借条上只写借款2万元和他的用途!没有写还款日期! 这样的借条在法律上生效吗?他超过多长时间不还款我可以告他?告他的话法院会采取什么措施呢?如果他最后没钱还了,会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我有个朋友出借了一笔钱,但是借条上写的时候我朋友的名字是3个字的,最后少了一个字,字有点潦草,我朋友当时没注意看,但是身份证号码是注明的,对的,这样的话如果打官司的话会不会胜诉啊
我和我丈夫结婚一年多。期间我们感情不和,吵架、打架不断。现在我起诉离婚。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现在居住的一套住房是他婚前按揭买的。我们共同还款一年多。 为了维护我的利益。几年7月份的时候,我们吵架后,我要求他写一个五十万的借条给我。最后,他写了借条但借款时间写成我们经人介绍相识的日子。 请问各位律师,
朋友是滁州定远人,原是农业户口,在六安市上的大专,后转为六安非农业人口,毕业后户口要求迁走,但是定远这边不让迁过来,那请问怎么办?难道成黑户了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