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当地都是私人之间建立的房产交易。普遍都是当地人办的集体土地证 ,然后我们属于外来人双方协议好卖房的价格然后再 签一份一式三页的买房合同。上面 标注卖房价格和土地证 。现在有一户当地人看土地证一直没有过户,于是随着物价上涨,卖房的人现在想法院申请要求收回当初卖的房子。并提出来要不把房子退回来,要不就拿五十万块钱过来了解这档子事。我觉得这跟抢钱没什么两样,不知道像这样的事法律会怎么判啊、
生前做过赠与公证的房产,后过户给他人并已出售的,关于遗产纠纷问题。
我的问题稍微有点复杂,希望能够得到律师的帮助。 老人有三个孩子,老伴早已去世。后再婚,后老伴也去世。老人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大儿子,与二女儿。大儿子已去世。 老人生前时候由于不识字,被大女儿哄骗到公证处,做了房产赠与的公证。但公证后并未过户。后二女儿知情后,与其发生争执,老人明白真实原因后,想要撤销
姥爷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分别是 我妈 大舅 老舅 老姨) 姥姥姥爷一直和老舅在一起居住 当年留下遗嘱说工作由大舅接班,老舅在姥姥 死后继承房产(现在房证仍是姥姥的名字),两个儿子养老。姥爷去世后 姥姥一直和老舅同住 现在姥姥年岁已高 希望轮着吃 此时大舅继 承工作的单位已经倒闭。大舅妈提出要姑娘一起算份轮
我去一家公司上班,刚去的时候老板说底薪1700,结果在月底的时候他又说,工资分两块。一块分别是600元。要完成两块任务才能拿到1700. 老板这是属于什么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请问有否时效?是多久?是以违约还是离婚协议签订日起计算?起诉者是受益人还是协议的一方?是向房产所在地区还是以离婚协议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谢谢! 4年前在民政局(异地,双方居住地)签订的离婚协议(同时领取了离婚证,但未公证),房产(男方称未还完贷款)是写明了12年底前必须办理好过户给女儿(现已成年、工作)
律师您好,我舅舅家在2010年3月份拆迁,年底12月份分配的拆迁房卖了一套给我,我给了钱,他也打了收条,在去年办房产证时才知道当时所拆迁的房屋的产权在外公外婆名下,外公外婆现已去世,由于外公外婆去世所以办理房产证时必须我舅舅和我妈妈一起到公证处出具公证书,现公证书已出。公证书注名房屋由我妈妈继承,舅舅放弃
你好 律师们 我现在陷入了一场债务纠纷。我哥哥 在外 欠了好多的高利贷 不是很知情 他的债务问题 在他们的要求下 要我两口子用我的房产证搞了高利贷贷款 在公证处公证了合同 那时候没有想那么多的问题合同也没有怎么看 会有哪些问题 哪些材料 都知道要我 签字 现在我哥哥跑了 才知道 他的洞是我补不了的 。问题是我牵扯进
朋友2012年在我这里借了3万元钱,约定是在2013年还款。和我本人签订了一份合同并以他购买的房子的房照作为抵押(但房子是废弃的,不能住人。房照的名字并不是他)。现在已经2014年了,这个人完全不与我联系,也只字不提关于合同的事情,我们也找不到他的这个人。请问我们现在要怎么办。是否有权利处理这个房屋。
在乡下有块地产,在十几年前,这块地是我爷爷申请的,并且爷爷原先在办理土地房屋建造相关手续,是以父亲名义申请的房屋建造相关手续,相当于说爷爷把这块地给了父亲,让父亲来盖房。后来因去外地打工,这个地搁置了一段时间,在外出打工期间,大伯在未经我们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在这块地上建了房子,而且用了父亲的名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