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要购买的商品房实际面积79产权面积43.平面图上看原来我这套房是两套房的,但现在分割成一套,担心日后开发商拿出另外一份房产证出来。已签了认购合同。
09年10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面积128.25平米,偿还贷款中)。约定2010年11月30日交房。日前售房部来电称房屋因防火通道的原因更改设计,面积增加8平米左右。该如何处理?任人摆布? 合同签订时是约定:“以产籍部门审核确认的建筑面积作为最终结算房屋总面积和总价款的依据。”
1、房子预售权下来后,通知房子的面积在原建筑面积上增加了9-13平方,理由是原来设计图有误差,那这个误差的也太大了些吧!? 2、房产局网站上建筑工程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上合同竣工日期2011年2月28日,而购房合同却要到2011年12月31日才交房.这样合理吗? 3、附件八 第四条 煤气 暖气 有线电视 开户费都是市
您好,事情是这样:我按揭了一套商品房,之前买房子时说的104.64平方,交易金额也是按这个面积算的,我们签一个购房契约,也是104.64平方。现在又要网签,又说变为114.32,分摊23.99,每户都多8-12平米,要现在不交钱,否则不签合同,如果现在签的合同就都变成多平方后的平方数。为什么不能到最后房管局测量完后再多退少补
商品房合同面积123.81,交房后房产局测量是130.21,开发商要求业主交完超出5.2%的余额才给予办房产证。开发商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第一项双方约定《商品房实际建筑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多退少补》。国家是否有明文规定商品房实测面积不能大于合同面积的百分几,我们业主本意不想购买那
婚姻存续期间以男方的名义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银行按揭。经法院判决离婚且该按揭商品房归女方。请问,我该如何办理产权证?谢谢 双方闹得特别僵,男已经不可能到房管部门与我办理过户手续。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时间,定为360日是不
开发商在合同中强行将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的备案时间,定为360日,是不是违法了?在签订合同时不允许我们做任何的修改,全部是开发商提前做好的合同,合同里还有很多不合理的条款,如不签就不退1万元定金。无奈,我们只好忍辱签了合同。11月10日就该交余下的30%房款了。我们
我09年买了一间商品房,今年年底交付。刚定协议时,面积是31.5平方。今年定的正式合同是29.5平方(前有测量误差),房屋已完工,近日将交付使用。我看房后,结果大吃一惊。我买的房子的南墙竟是另外一座楼的外墙。两座房之间约有15厘米宽的伸缩缝,请问伸缩缝内的面积算我的吗?算价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