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先生好 我今天得知一件非常气愤的事 一个50多岁的男人强奸了一个13岁左右的弱智女孩 由于孩子母亲也是弱智 父亲又窝囊 所以那男人给了8000元私了了 请问私了了那男人就没罪嘛? 法律机关就无权管吗?
去年6月与她认识 之后便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当时并不知道她的年龄,一直到10月份怀孕去医院检查在知道她的真实年龄,后来不知道被公安局的盯上了 并且已经立了案 说我是强奸犯 还要抓我 。幸好我不在家。不然做了冤大头了还不知道呢 。正题 现在都有女儿了 她不怪我 她父母也没有怪我。 像这样的话 如果公安局的抓到我 能判我
强奸后通奸私了对方给我经济赔偿,我算不算敲诈勒索罪 老婆被以前的男友强奸后默认了这种关系,所以我没法以强奸罪告这个人,但我已经有了足够的证据证明第一次属于强奸性质,我通过人找到这个男的,他已经承认了第一次是强行发生的,已经有人可以证明他承认了。我想要告他,让他单位把他除名,他出于对其事业和家庭的考虑
强奸幼女罪名成立应赔偿对方多少精神损失费 强奸幼女罪名成立.应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多少钱.能判多少年.强奸未遂的话能判多少年?赔多少钱?现在鉴定还没出来.
刑法规定年满十四周岁的行为人才能付刑事责任,但对于未满十四周岁(差二个月)强奸幼女(未满六周岁)不知能否追究其刑事责任,盼回复!急! 难道就没有法律来保护了吗,可以进行民事诉求吗,由于其强奸行为导致受害人致病。怎样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呢?盼回复!如果加害人在强奸行为前修改了年龄,还能否追究其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