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85年开始接种一家6口人的土地,98年签订了6口人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96年爷爷去世,06年奶奶也去世了,因为土地法30年不变的规定,去世的爷爷奶奶那份土地一直没退,后来家里又新增三人,也没有新增土地,现在土地被征收了,“地上构附作物”拆迁办以综合定额补偿方式把款全部打到村里再具体到每个社,现在社里又以家里6个人土地的方法,每人头上分得1万元,家里的两个姑姑说6个人里有两个是爷爷奶奶的,其中2万元是遗产,应该拿出来平均分配,请问各位专家,我父亲是否应该把其中的2万元作为遗产拿出来分配呢。急,因这事家里已经闹得不可开交了。
我是重庆沙坪坝的
我奶奶死了十年了,有那么点地是活着时候分的,当时没有劳动能力,就写在我爸的名下,我家一直种着。 现在土地征用了,发下来的补偿款,其他几个女儿来要,说是土地补偿款算是遗产? 据我查资料说土地补偿款不是遗产,但是法院说是遗产。法律资料表明,不是遗产。这事到底是不是遗产?
爷奶活着时分到了土地,年龄大了就归三叔家抚养,其他儿子拿养老费,去世了大家平摊钱。地归三叔种。老人死后土地被占,土地补偿款应归三叔家还是算遗产大家平分
雷峰律师: 您好! 1990年左右,我父亲在生产队发展渔业的号召下,挖了一个鱼塘,并于生产队达成口头协议承包期限为30年。1992年我父亲去世,我与弟弟当时年级尚小,无力经营,有我三伯代管。2008年,生产队为收成保费,在没有征求我家人意见的情况下,有将鱼塘承包给我三伯,期限为4年。2010年,村里征地,请问雷峰
我家准备在县开发的新农村买套三层小楼,但是听说是国税局公务员盖的房子,我想知道如果这里拆迁了,这房子有补偿款吗,和别人的补偿是一样的吗?谢谢
我是一山东省莱州市辖区内的一个自然村的村民,在2007年我将我的民房卖给了一个不是我村的农业户口的人王某,当时未办理过户的手续。在2010年我村进行农村改造,村委会在未通知的家的情况下将房屋的拆建款58万元直接给了王某,我后来听说拆建款中含有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应只有本村的村民享受,所以我向村里要这部分土地
父母(已去世30多年)有一套公房,我们几子妹结婚成家后相继搬出这套公房也已有20多年,这套公房一直由弟弟一家人和长期残疾的姐姐居住。前年弟弟因病去世,现在这套房便由弟媳和她孩子及残疾的姐姐居住着(房屋承租人也从原我弟弟的名下更改为弟媳的名下)。现在这套公房要拆迁了,从法律上讲,想请问: 1,长期(50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