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我家向本村人买了300平方的房子,当时有双方协议书,还请了三个人做见证在协议书上签名,但没去做公证,几年前前房主去办了房产证,如今要拆迁了,我家要求前房主过户,房主不去,请问,我该怎么办,上诉会赢吗?
我方与A签署了房屋转让合同,将潍坊市某房屋过户给A。 A未经我方同意,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将房屋落在了A的姐姐B的名下。期间房屋的土地证下发,土地证上是我方的姓名。现B作为原告起诉我方与A,认为我方一直拖延土地证过户手续,要求办理土地证过户。(A与B为亲姐弟,B虽为被告,但双方均针对我方) 现我方主张:
律师:您好!我姐在2004年用6万元买了表姐一套房子。房子是表姐儿子的名字,当时他儿子不到16岁,没有过户。当时手写了一份协议说过户手续待小孩16岁时办理,我姐手上只有这份协议的复印件,只写了一份原件在表姐手上。还有一件事是,交易这套房子的同时,我表姐在另一个地方买了一套房子,因为我姐这套没有过户给我姐,当
我母亲把房产赠与我,合同经过公证,在办理房产过户期间,母亲因病去世,我兄弟到房产所通过关系撕毁办理手续,以致我办不成房产过户。房产所的意思让我们回去协商好再办,他的做法对吗?他是否存在失误的问题?
1998年在潍坊高密买了一套门头房,由于法律意识浅薄,卖方与开发商关系密切,他买了后又转手卖给了我们,稀里糊涂的成了二手房了。那时找了个中间人,双方签订了个书写合同,买方、卖方,中间人都按了手印,但没公正。房款共19万,先付十万,门头前面有个障碍物挡住一半门头,合同内标注一个月内拆除后付剩下的余款,但时间
我母亲赠与我门面房一间,合同经过公证后,在办理房产证过户时母亲病逝,,房产所非让我弟弟到场,代我母亲履行签字手续,后来我弟弟以此要挟我,提出让我放弃应得遗产,我不同意,他到房产所通过关系撕毁手续。房产所让我们回去协商好才能给办过户手续,他们的做法对吗?现在我们一直没把矛盾解决,我的房产证就不能办理啊
1998年在潍坊高密买了一套门头房,由于法律意识浅薄,卖方与开发商关系密切,他买了后又转手卖给了我们,稀里糊涂的成了二手房了。那时找了个中间人,双方签订了个书写合同,买方、卖方,中间人都按了手印,但没公正。房款共19万,先付十万,门头前面有个障碍物挡住一半门头,合同内标注一个月内拆除后付剩下的余款,但时间
关于房产过户纠纷,下岗职工买断单位供销社房子,共11间门面5人共同竞标买下
关于房产过户纠纷,下岗职工买断单位供销社房子,共11间门面5人共同竞标买下,由1带头人负责签字交的钱,只后单位想把房子收起起来,给买断房子下岗职工陪偿,带头人同意把房子给单位要陪偿不要房子,其它几家不愿意上诉成功,单位没能把房子收起来,现在带头人要把房产证办到他1个人名下,有那个权力吗。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