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别人的房子,经过房东允许可以把房子租给别人!因为我为了维护我资金周转规定每月23号之前必须交房租,否则逾期一日20元手续费!然后我将该套房子的主卧给了一人,这人在每个月交房租老是拖欠!到了交六月份房租的时候他还是这样,最后经过一轮争吵!他5月29号交六月份房租只给了我200元,其余房租至今没给我,后面我不想租给他了,然后我觉得他不行,说房子到期我要他搬到别的房间我想住他那个房间,还跟他说新的合同的一些政策,他于是怀恨在心就发信息污蔑我非法出租他人住宅要赔偿他的损失要我拿出合法的出租证明,把之前答应搬走的电视机搬回来,还乱说空调坏的!后面我到他房间看原来是没遥控器,水龙头要我修好! 之前他房间的电视机我经过他同意问他能不能搬到我房间,我说电视机你平时用不用,他说我从不用,我说能不能搬到我房间,他说可以,我经过他的同意而且是他帮我搬到我房间的,因为他房间空调制冷不制热,他搬进来我就把遥控器为了安全隐患收起来了,合同没说明有遥控器是他房间配套的!至于水龙头他之前租房的时候检查了,他又硬说他没检查,后面他住了几天说坏了要我帮他修好!这分明是他自己弄坏的! 然后他在继续赖房租的情况下要我把这些弄好,我说你把房租结清我马上给你,他说要我把这些弄好的情况下提供合法转租证明!这分明是不想交,我们之间的矛盾跟我是不是二房东没关系!后面我说你结清我就给你!后面过了几天他给了一块生日蛋糕,我就网开一面把遥控器给他了! 然后房租6月27号到期了,他以各种理由拖到了7月1号!后面在别的地方租了房子,然后把东西放在他住得地方不搬走。还上了锁贴了封条!说他来看房的时候本来有电视机的,空调也是有遥控器的水龙头坏了,要我赔偿他三五百块钱损失费!后面我请了保安和110他都赖着说要我赔尝他损失,在请保安的时候他还叫一个同学在旁边拍视频! 因为我本来就是在他到期的时候租给别人而且收了定金,并且提前给他说过好几次,他拖到7月1号影响了我的利益,毕竟我是租别人的房子,每天都是需要成本的!他这样严重损坏了我的利益,我的信誉度!7月1号房客说他一定要住进来,因为房客是学生,寝室放假了不能住,所以我把他的锁弄掉了,还请了见证人拍了视频,把他的东西挪放在客厅! 问题一:我的合同是否有效! 问题二:我将他的东西挪动到客厅应该没什么影响吧! 问题三:他的同学私自拍视频,这算违法吗? 其它问题还请各位敬爱的律师补充,如果这样打官司行不?
房东未通知房客,在房客回国半个月间私自另找房客,更改房间格局
您好!我这边和室友都在日本,和房东(福建人)租了一户建中一楼的一个房间,约定是提前半个月交下一个月的房租。我和室友回中国时间是3月8日至3月24日,房租交到了4月15日。但24日晚上回来后发现房间格局被改,东西被乱放(虽然没少),房间里也住进了第三个人(15日看房,18日搬进)。事先我们并没有签合同,但是有房租的
租房下水管堵塞从17搂到3搂的生活用水全部满井我租房房间内房东有责任吗
2014.3。29/30日连续两天下水管的水满进我房间,将我的家具,冰箱,衣柜放地上的物品全部淹了,请问该如何找房东处理
今天下班回家开门发现钥匙插不进去、然后是叫房东帮忙看一下怎么回事、房东就拿石头捶试图把钥匙插进去,然后钥匙就卡在锁头里面、导致锁坏了、要换锁。那么换锁的这笔费用到底是应该由哪一方负责?
房客手写收据约定入住时间,却拖延了半个多月后入住,房租应从什么时间算起?
本人承租了一整套房子,提前快一个月了找房客分摊房租,他们在3月9日交了定金400块,在手写收据上约定3月25号前入住。他们本来说着急入住,想让原本住客22号搬走,越早越好。然后我劝说我原来入住的房客于24号就搬走,并补了原本房客一天的钱。但是他们因为私人原因,一拖再拖,最后4月8号才搬进来入住。现在签订合同的时候
房客在咨询的时候,我和房客说过的,我出租的是合租房,只出租我的房间,我家房子是复式的,上下楼,出租的房子在楼上,我和房客说过,楼下的家具电器可以算是公用的,然后我和他们聊的时候说,我很少回去,就算回去也很少住那,当时他们没说什么,租了房子之后他们就不允许我住在哪里,把我赶了出来,说,不然就算我违约,
如题~想问问出租房内的物品可以向哪些机构或者部门申请强制搬离?或者有什么途径处理物品?
我的加工厂因市政府“警备区置换地”征地需要,于2008年5月被征用,可政府在理赔完农民土地及青苗补偿金收回土地后,我的工厂搬迁理赔工作只进行了一段时间不知何因就没有再来,由于已被征用且不知会拖延这么久,所以影响了工厂的正常运作、损失很大。现政府又开始启动征收理赔工作,对于搬迁拖延7年时间给我造成的工厂损失
水管老化损坏,导致水淹没房间。但是由于房客长期没有租住在房间内,也没有告知房东,致使房间水淹的情况非常严重之后才发现,房内地板全部报废,楼下两层的住户都受到损失,向房东索赔,请问这种情况房客是否应该负担责任?
我租的房子没到期,房东原因房子他不想租了,当时签的合同上只规定,合同期间,如乙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须承担相当于剩余租期内租金之金额的违约金。没规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需要赔偿的违约金,该怎么办
有2个人,在咨询我的时候,我说,我只把家里楼上部分租给他们,楼下客厅和我妈妈的房间,我说我不会住在家里,我妈在北京,有时候会回来,我说是以合租房的形式租给你们的,只租给你们楼上部分,在签合同的时候,要让我合同后面加一条,如果哪方违约,要赔对方房租和5000现金,意思就是说,如果我妈妈回来,说房租不能租,要赶他们走,就要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