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县开发区有10亩地,上面一千多平建筑,县里残联想买,合同签订以后,县残联未按合同履行,我方按合同依法终止合同,后期县公安局依伪造国家证件为由,将我拘留,(在征地当初,我们是按照招商引资的政策征地的,后期地批下来以后,要我们找个公司落户地皮,因为自己的公司营业执照拖申,当时在工商局,所以自己按照邻居家的营业执照复印,按自己家的执照改了名字)。要我履行合同,将房产卖给残联。拘留二十几天期间,家里未收到任何形式的通知,后期我儿与当地一律师事务所联系,出面解决,律师和检察院接头,说很严重,要没收房产,还要判刑,又说要两万块钱给疏通检察院方面。后期,在律师和刑警队人员前,律师起草房产过户委托。我签字,摁手印后将我释放,随后,把我土地和房产过户给县残联。
因为出了些新的规划,现在不可乱建房屋,若是危房,漏雨咋办,他们说也不可以也不可修整。这些事应找哪些部门呢?如何做既可合法,也不伤害老百姓的生活呢?
我在自己农田里盖房(一楼还没盖好),暂时还没有手续,土地部门过来后在没有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的情况下,带领工作人员就给拆了,他们这样做程序违法吗?拆房是否应该有法院才能强制执行。 不过他们给我下达停工通知书,我没停,因为我听说土地部门没有强制执法权,对吗?
中国中央土地执法部门贪官太多。 1、土地执法部门的行为并未侵犯原告的财产权。国家实行土地管理制度,《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村民建房应办理审批手续。土地执法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是其法定职责。《土地管理法》第83条的内容为: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施工的,
执法部门进行群租房整治,我租房里的1400元钱不见了,报警警方让我自己找处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上个星期五,执法部门进行群租房整治,把我租的房间门和墙砸了,我回去时房间已经很乱了,随后我意识到放在房间门口泡沫垫下的1400元钱不见了,当时就报警了,随后又去公安局做笔录了。可是昨天警方对我说让我自己去找房管办,如果房管办不解决就到法院上诉。下午我就去房管办,房管办的工作人员又说这事应该归警方管,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