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征地农转非后,2007年父母因急需家庭困难急需用钱.不得以将老房只签个分协议就卖与别人,该
2003年征地农转非后,2007年父母因急需家庭困难急需用钱.不得以将老房只签个分协议就卖与别人,该房产产权人为外公,父母为共有人,外公有子女3人,当时外公已经去世.父母未通知其他两位继承人.买房人拿着写有外公跟父母名字的产权证两本跟写有父亲名字的集体土地证没通过我父母就声称过户了.经查房管局为原户名。国土局为原户名,我们只看见他持集体土地证复印件。因为他们是外镇人,所以过户后土地证还是集体性质.房子当时没公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并不知情老家房子已经划为规划区,现在老家房子在拆迁了,请问父母还能收回补偿吗?<注;当时签合同有两位见证人,我们村的现已去世,只有他们村的见证人,合同上称他们无房需购房,过户由我们过,没写具体时间,也没写具体违约赔偿>
父母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协议一个月女方可看孩子一天。女方没有出抚养费。男方多次受到女方家里人殴打,
父母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协议一个月女方可看孩子一天。女方在小孩上课期间要求看,男方拒绝了。并答应方假期间看小孩。女方就上门殴打男方全家,警察劝了后又到男方单位殴打男方。请问男方应采取啥方法保护自己及家人
我老家在重庆梁平,一家六口,四娣妹,我排行老二,家中一个哥,两个妹。改革开放后,我于1992年在重庆的黔江区参加了工作,后来小妹也在黔江上班,大妹和哥哥在1995年,去了湖北做点小生意,因我老家所在的镇是三峡移民安置区,在2000年时,当时乡村组领导就动员,大家把土地让给三峡移民,我爸就把他和我妈的田土让了出来
我老家是南汇农村,20几年前搬出,当时父母留给我一套房子,没有产证,也没有土地证(任何书面证明都没有)。给我的这套房子,父母并未立遗嘱,不过兄弟姐妹之间都知晓这件事。 现在我打算重新翻修这套房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证明这套房子属于我的? 我的户口已迁出。 有什么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儿子已经成家 村里一人发了几万块钱 父母就是压着钱不给 现在儿子经济很困难 该怎么办?
村里一人发了几万块钱 父母就是压着不给 一给要就耍赖说没有现在他媳妇怀孕在家休息 儿子一个月的工资也不是很够花 加上去医院检查的费用 和以后养孩子都很困难父母这样扣着孩子的钱对么?这也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吧个人有权支配吧我们应该怎么做?希望专家给我们点建议我们很期待您的帮助
我老家在重庆梁平,一家六口,四娣妹,我排行老二,家中一个哥,两个妹。改革开放后,我于1992年在重庆的黔江区参加了工作,后来小妹也在黔江上班,大妹和哥哥在1995年,去了湖北做点小生意,因我老家所在的镇是三峡移民安置区,在2000年时,当时乡村组领导就动员,大家把土地让给三峡移民,我爸就把他和我妈的田土让了出来
一朋友父亲在工作时因工被火烧伤,并且在救火过程中厂内的消防工具已经损坏,事发当时不能起到灭火作用,导致百分之八十皮肤受损,被鉴定为二级烧伤,现在老板要求与他签订一次性赔付28万人民币,以后就不再承担责任,现在这几天他已经在医院花费了近二十万,仅仅二十八万是不够的,老板一直不能付足够医药费,找各种理由不
为拆迁协定家庭协议,但前后协定了两份,是否新的可以替代旧的?因为老协议非常不公平!
1996年签订的家庭协议书: 家庭协议书 本协议为光复路177号后门,居住户口全体家庭成员,共同达成的协议,本协议不包括由于历史原因,其他家庭成员(光复路177号后门以外的家庭成员),已分割得到光复路177号前门,光复路175号及北苏州路浙江北路上私房各一套。 光复路177号后门私房居住面积共计86.40平方
当时家庭成员共同签署了母亲以后的财产分配协议现在说是一张废纸
98年母亲老房拆迁 母亲选择同二儿子居住 当时家里五个子女商议好母亲跟谁住 以后的财产就归谁 五个子女都签名了 但是老母亲不识字找个别人代签 请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老母亲的生前工资都由三女儿保管 现在老人身份证和存折都在她那里 并且她不愿把钱交出来也不透露钱现在在哪家银行 如果诉讼法律 法院能代为查出吗
98年母亲老房拆迁 母亲选择同二儿子居住 当时家里五个子女商议好母亲跟谁住 以后的财产就归谁 五个子女都签名了 但是老母亲不识字找个别人代签 请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问题补充: 老母亲的生前工资都由三女儿保管 现在老人身份证和存折都在她那里 并且她不愿把钱交出来也不透露钱现在在哪家银行 如果诉讼法律 法院能代
我与别人口头达成租房协议,约定一周后签正式合同,收了别人定金,打了收条,第二天别人要求退还定金不租了,我是否应该退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