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A有2儿2女,户口都是农村的,现在住在小儿子家,由于当初分老房子时,小儿子多分到了10平方米,有协议说明A在小儿子家住到过世为止,由于A是无房户,关于农拆房政策上允许无房户可以批房子,建这房子的面积也是小儿子家提供,以A的名义批了房子以后,关于这个房子的继承人是不是4个子女都有份?该怎么分合理?A在世时怎么安顿合理?还有房子将来可以扩户,这扩户部分又该怎么分配?请帮忙分析,回答,非常感谢
我是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潭村的,嫁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路的,他家有两兄弟,我老公的弟弟,现在情况是这样的,我婆婆就在广州市白云区红星村岑东有一层房子,是农村的宅基地,我嫁过去时就跟家公家婆住在那里,但是房子很烂了,我就从家里借了50多万把房子推平来重建了6层,在建房子前也跟他哥哥说好了,也在他们的舅舅面前
我家房屋产权证是父亲的名字,为农村老宅,我们有2姐弟,1个姐姐已出嫁,育有一女,都是居民,我是弟弟我的妻儿和我都是本村户口,父亲2002年去世未立遗嘱,母亲户口是居民,现户口本上已改只有我是户主,我家房产怎么分配,由谁继承房产?
我奶奶有,自有住房3间,在96年经大队干部公证写下协议内容为:老人由大儿子抚养,死后由大儿子埋葬,房屋在老人活着时有大儿子一间半,死后所有房屋都归小儿子所有,一切赡养小儿子不负责!现在由于三间房屋倒塌,老人想将先有协议废除,请问,怎么能通过法律解决老人房屋的问题,请问如果不给小儿子房子的话,应怎么起诉
各位律师好!我家现在面临拆迁,因为我爸爸有三间老房子是80年代我爷分给我爸爸的(文字协议丢了)。现在拆迁我爷爷说那房子是他的,那房子原来是那种土砖房,几十年来一直是我爸在维修使用,而且我爸还翻新过一次。后来因为我爷爷和那些伯伯一直来家里吵说房子是他们的,我爸爸无奈签了个协议,协议说拆迁后只把他那三间房
请问:我母亲找了个老伴(以下简称叔叔),因为拆迁的问题,现在叔叔的户口也上在我家,社会保险给叔叔也买了,房子暂时还没有分到.家里就闹内讧了,我的那个叔叔他自己有4个亲生儿子和一个女儿,他们想争这1套1还没有分下来的房子,请问下:如果这个叔叔把房子给他们,我和我母亲不同意,法律会保护他们的权利还是我们的权利啊?谢谢
如果我爸想把租凭房卖了是不是先要买产权,买产权是不是要经过我的同意才可以,因为我的户口也在上面。我老爸本身有老保,他把老保的一部分给了现在的这个女人,然后再来问我要钱。之前我没有地方住的时候要求回家他也不让我回去。他把房子借掉过,借掉的钱也没有给我过一分钱,现在我把房子要回来住,他竟然还要我房租。我
肖爷爷在学校工作,单位于1957年分给他一套住房(交租金那种,只有使用权),肖爷爷在1968年时丧偶,我奶奶于1991年认识这位肖爷爷并结婚,到2006年肖爷爷去世,肖爷爷家有3个子女,目前现在这个地方马上要拆迁开发,开发商要我们协商处理,如果通过法律,请问我奶奶和肖家3个子女怎么分配这个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