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6环内集体农业土地,工业占用,每亩只赔偿6万,还1年每亩2000元,农民就业安置就没有了,剩余欠款不公开,账目不知道,生产对这样合法吗,我吗应该怎样做?
我是山东日照的,现在地方佂工业用口粮地,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给答复说国家政策征地赔偿42000每亩,到老百姓手里怎么就只有培青的钱,这合理嘛?求解答,谢谢
律师您好,情况是这样的:途经衡水区域的一段高速路要占用我们家的耕地,地里有农作物,由于当初分地的时候,我们分到了最边上,所以多分给了一两分地,地的旁边就是一条沟,沟不大也没有用,我家就把这条沟平了并种上了农作物,已经十多年了,现在高速路要经过于此,那对于我家这样的情况如何赔偿呢,是算自己开荒的吗,还
你好! 情况大概是这样的.02年10月份我父亲承包了大概30亩的土地搞特种水产养殖.02年承包土地时是光地进行推土以及挖地建造养殖池.08年承包商通知土地被政府征用不得在放养和投入保持现状.08年土地上所有生产经营的设备都在.08年对方发出终止函后.我父亲就以看守场地为主.并且了停止生产经营.10年下半年之后就无人看守了.父
我们村建设高速公路要占用征地,赔偿标准还不及耕种的收益。村民们纷纷议论可是又不知如何维权,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虽然心里都不愿意可是也没有办法,苦不堪言。土地是农民的命啊!我们还靠着土地生活呢?所以,我在这里代替父老乡亲寻求帮助,希望得到公平满意的解答。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