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关单位擅自将部分“用于办公用途的无偿划拨土地”用于建设员工住宅(无房产证),这样的住房是否受法律保护,以后国家收回是否有相关赔偿,如果再转让买进是否依然受法律保护,享受赔偿?谢谢
九二年我单位征用了一块土地供单位几户职工(土地为划拨性质 有当地土地局的批复文件 文件上也标明了几户职工的姓名)建房使用。前几年门前道路扩宽,我的住宅被道路占用了一米的空间,住宅成了临街门面,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过来说我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已经改变为商业用地,让我去土地局缴纳费用.在我咨询缴纳什么
九二年我单位征用了一块土地供单位几户职工(土地为划拨性质 有当地土地局的批复文件 文件上也标明了几户职工的姓名)建房使用。前几年门前道路扩宽,我的住宅被道路占用了一米的空间,住宅成了临街门面,现在我拆了旧房建临街门面房,还没有建好,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过来说我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已经改变为商业用地
请问一个问题.现在要买一个房改房,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合一的.现在的土地使用性质是划拨国有土地,请问这样的房子可以购买吗?买后土地证可以过户吗?过户是否需要交纳什么土地使用费用?土地证过户后土地使用性质发生变化吗?是还是划拨土地,还是改为出让了?如果以后拆迁的话,这样的房子可以享受和商品房一样的补偿吗?
关于我小组土地承包权归属问题:当时土地改革,我老爸的三兄弟分到同一个小组。有多块土地是没有分到户口(个人),现有两兄弟已过世。但在20年前其两兄弟的子女全家迁居到清远市(户口已经迁移),到了当地有当地户口政策,有田有地有分红。去年本村公路得到政府支持,开通水泥公路,山中的林木都值钱了。现在迁居到清远的
关于我小组土地承包权归属问题:当时土地改革,我老爸的三兄弟分到同一个小组。有多块土地是没有分到户口(个人),现有两兄弟已过世。但在20年前其两兄弟的子女全家迁居到清远市(户口已经迁移),到了当地有当地户口政策,有田有地有分红。去年本村公路得到政府支持,开通水泥公路,山中的林木都值钱了。现在迁居到清远的
陈律师您好,我有个大伯,他只有一个女儿,已婚,无老伴,他的地一直是由我们来种,他去世了,只剩下已婚的女儿,现在,原属于他的地被占用到了,当然就会有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这个经济补偿应该我们得还是他的女儿得?
我是青岛胶南的,最近我们村正在探讨拆迁房屋的问题,我们村的问题是这样的,前几年说征收土地赔偿每家每亩土地每年3000元,连续十年,今年才正式征收,可是今年却说土地种植物不予赔偿,说是钱已经在征收土地款那里面了,请问土地种植物不予赔偿吗?这样合理吗?希望大家能给一个合理的说法,谢谢
王某(女)与李某(男)后到一起共同生活十余年(未登记结婚),双方各有儿女。李某的儿女主动提出不再管李某(包括老、病、死),并且放弃继承李某的住宅房屋及儿女自己份额内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现王某想等李某死后继承李某的房屋及集体承包土地。请问王某该怎么做?写遗赠抚养协议可以吗?是否要与李某的儿女再写份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