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为集体户口,女方为农业户口,在女方所在市区领的结婚证。结婚后女方是否可以不迁户口?如果没有迁,是否享有土地所有权?
农业户口迁移外省农业户口,在外省没有地,请问在原户籍的地是否拥有?
本人出生于91年,94年村里分地,我们家分了四块地。2005年父母离异,跟随母亲户口迁移到外省,在外省没有分地。现在就想请问原户籍所分的地我是否拥有?(土地现在已经被村里收回了),因为现在土地被城市征收,有补偿款,所以,想咨询下,是否能要回这笔补偿款!
律师您好,想咨询关于北京迁移户口的问题。 原来户口在北京通州(居民户口),结婚以后迁到了北京大兴,现在协议离婚并领取了离婚证,当地派出所也出具了相应的证明。想把户口再从大兴迁回通州。父母的户口在通州,是农业户口。 咨询公安局户籍,说是可以公证(析产,赠与,继承),但是公证处不给公证,说是因为涉及农村宅基地,没有这样
结婚婚后,女方户口未迁出出,是否还享有当地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
我更我老婆结了婚,考虑到娘家的条件不好,没有迁走我老婆的户口,那我老婆是否还享有当地的土地使用权,村上说,已婚女子的土地要收回,我们是否有权拒接这样的事情。
我的户口在杭州市,男方的户口在湖州市,请问结婚登记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对今后男方将户口迁入女方户口所在地会不会有影响?
请问一下女方户口没有迁移,是否可以男方户口所在地的省市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可以护照
因为我太太户口一直没有办理迁移,户口在辽宁省。她是否可以持辽宁省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在我们湖南省的有效机构办理护照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