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下岗再就业者。2000年下岗,2008年县劳动局才下发再就为优惠证,可我从未享受过国税减免的任何优惠政策,多次向国税部门申请减免都不了了之,请问国税的增值税可减免吗?
我夫妻都是下岗职工,听说现在的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可以办理申请再就业,可不知这申请书如何写啊?有求各位律师帮忙,谢谢!
朋友的妈妈已经57岁了,在工地受伤,九级伤残,请问可以享受8个月的医疗补助和再就业补助吗?谢谢!
朋友的妈妈已经57岁了,在工地受伤,九级伤残,请问可以享受8个月的医疗补助和再就业补助吗?谢谢!
我妈妈当年是在医院工作的,当时要竞选院长,我妈妈没有投他一票,最终给强迫下岗,这样合法吗?我们现在已经在打官司了,但法官说因为时间太久了,所以判我们输,医院就只捉着一个时间太长了,就这样就赢了,这样对吗?法官还说只能在下岗后的60天提出诉讼
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供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需方付全款,供方收到货款后再进行排产。如果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我的父亲今年59岁,原来在石家庄市石油公司工作。多年前和许多人一起买断工龄下岗。而后一直正常续缴医保和养老保险。五年前得了胃癌,一直坚持在省四院化疗。每年花费许多,身心疲惫。如今想提前退休,不知法律怎样规定?
我是88年办的农转非,在山东德州上班,98年下岗,现在在老家生活。今年农村分地,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的村委会可以给分地吗?(和我情况一样的有很多)
本人是下岗工人,从新找到第二份职业后已工作10余年(在厂期间是临时工,未签任何劳动合同),由于山峡库区水位上升,厂里要被淹没,从2010年10月20日开始全部放假等通知,但在放假期间不发放生活费。我该通过什么渠道去质询此事,应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劳动合法权利。
咨询:退休人员再就业,与单位签有合同,未到期。在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脚骨折,手术安了钢条。机动车一方是全责,有保险。单位承认是工伤,但并未缴纳工伤保险,只缴纳了部分职工的意外保险。据事发已7个月了,还在治疗恢复期,应注意哪些时效问题,可以申请工伤赔偿或机动车伤害赔偿,或者两者兼可?哪种方案对个人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