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有关于商用住宅的公共地方被占用有关的法律问题! 两间房子的位置:一进防火门,正对着是我家门口,左边手是隔壁家,两家并排,门前有10平方米的公用地方。 我和邻居使用同一个防火门出入,因为我家搬进来比隔离家晚了大半年,所以隔壁房安装了一个铁闸门在公用位置的中间,我们搬进来之后进过多次协商都未能解决,包括物业管理公司也出面进行调解发出拆迁建议书,但隔壁房拒不执行,请问物业有没有权利强制拆迁?如果是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又需要走什么流程?
我家隔壁邻居把我家和她家的公共走道占用。 1、在走道里安装了两个水龙头,并放置了一个水斗,一个洗衣机。 2、把衣服挂在公共走道的采光处。 3、将鞋柜放在了公共走道上(我家的门旁边)。 4、将抽油烟机的排烟口装在了我家的门上方,正对着我家门排烟。 我家人进进出出都要进过那个公共走道,这样一来导致我们的进出
我们住的地方的地下总水管漏水,2000多吨,物业找我们要了管道修理费,我们也交了,但是我想请问的是漏掉的水的水费该谁负责。管道的损坏应该是因为年久失修造成的。
我家的住宅是沿街并迎街新建的,大概有十几间,后面是院子。迎街的房子这几年被用来出租,收取租金!但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使用性质是住宅!请问这种情况下政府该如何补偿我们?
前年邻居在我家后面起新房子,他的地基打到他家地的边缘了,现在他又在我们两家的公共用地上扩建,请问这合法吗?他去办房产证能得到批准吗?我该怎么办?
我的房屋产权证性质是住宅,但是我07年办理了营业执照,并且一直在营业当中,现在我的房屋要拆迁,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应获得怎样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胡同占地是否应按比例归属我个人财产,因为集体购地建房,买地时所有土地(包括住房和街道)都是付了钱的。
我想咨询有关于商用住宅的公共地方被占用有关的法律问题! 两间房子的位置:一进防火门,正对着是我家门口,左边手是隔壁家,两家并排,门前有10平方米的公用地方。 我和邻居使用同一个防火门出入,因为我家搬进来比隔离家晚了大半年,所以隔壁房安装了一个铁闸门在公用位置的中间,我们搬进来之后进过多次协商都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