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2010年6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现在前妻的父母以前妻有精神病为由老是闹事,现在他们单方面提出司法鉴定,认定我前妻现在为无行为能力人。 那我们的协议离婚现在是否还有效?该如何撤销?前妻的父母不到法院起诉,以此为借口要求我巨额赔偿,我该怎么办?
丈夫因为有第三者插足提出离婚,第三者也很嚣张打电话、发短信骂我,要我赶快离婚。我们当时就签订了一份离婚财产协议,大的房子归我,存款和车归他。过年后,丈夫推翻以前的口供,说根本没有第三者,都是为了离婚编出来的,要离婚是因为性格不合要求平分财产,变更离婚财产协议,因为当时没有对离婚财产协议进行公证,请问
你好请那位帮我解答一下,我因丈夫外遇与他签定离婚协议书,但因生意关系资金调不出来,答应我的条件无法办到,我们协议现在签字,在一年之内把钱给我,并且外债与我无关,我用复写纸复印一式两分,这样有法律效应吗,我怕他一年后会说拿不出钱不肯和我离,又会说外债我得承担,十分感谢那位能给我帮助
这样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我能不能拿着这份协议书去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因老公长期在现实中消失,从不留他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只是偶尔用他的QQ号在网上上线,现通过在网上和他的QQ号联系,他同意离婚,但他又不同意和我当面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他说让我写份离婚协议书,按好手印后给他传真过去,然后他再传真回来给我,让我拿着这份传真协议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我不知行不?
丈夫与我协议离婚,且协议已在民政部门签字备案,协议内容基本如下: 1、房产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 2、丈夫一次性付给我10万元; 3、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由丈夫出。 但协议书中有如下条件:我若改嫁,必须付给孩子6万元,以前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的房产则归孩子所有。协议书我已同意且已签字,在婚姻登记部
丈夫与我协议离婚,且该协议已在民政部门签字备案,协议内容基本如下: 1、房产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 2、丈夫一次性付给我10万元; 3、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由丈夫出。 但协议书中有如下条件:我若改嫁,必须付给孩子6万元,以前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的房产则归孩子所有。协议书我已同意且已签字,在婚姻登记
这次拆迁190户,政府拿着航拍图鉴定拆迁户房屋的合法性,他们兵分10组,对近5个村民组进行评估签字。结果其他几个组均未按航拍图执行,主房均算安置房面积,唯独我组按航拍图执行,凡航拍图上没有的主房,仅给1/2左右的安置房,这算是人性话照顾,后来才知道他们如此不公平,先我们认为,我们这么多损失,就是在这张航拍图
这次拆迁190户,政府拿着航拍图鉴定拆迁户房屋的合法性,他们兵分10组,对近5个村民组进行评估签字。结果其他几个组均未按航拍图执行,主房均算安置房面积,唯独我组按航拍图执行,凡航拍图上没有的主房,仅给1/2左右的安置房,这算是人性话照顾,后来才知道他们如此不公平,先我们认为,我们这么多损失,就是在这张航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