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事打架,我把对方的头皮打破缝了四针,在当地县医院住了一个星期后出院,出院后过了几天他又私自去上海治疗,回来后私自又在我们市医院住院治疗十几天共花去医疗费一万多元,加上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等共要我赔他一万七千多元,经鉴定机构鉴定其中有二千八多元为不合理用药,除去二千八多元,法院判我赔他一万四千五百多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的意见〉中“民事责任”第一百四十四条:、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请问法这样判决合法?此法规是不是过期了?另市中院巳作出终审我还有什么办法么?
与人打架后,在派出所签署了协议,不看病不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事后去公安医院验伤,有医院出剧的证明,并且入院治疗了,请问可以申请赔偿吗? 已经将对方起诉到法院,我要钱的根据是出剧哪里呢?
昨天我和本村村民因装车顺序,争吵后因他骂我我开始推了他,后厮打在一一起,在地上打了个滚,他兄弟打了我头部左面和左眼周围,造成头部眩晕、面部红肿淤青,在厮打过程中他头部不知道碰到了什么碰破了,缝了6针,包扎后他又打120去医院拍片,我家属去交了1300元,然后派出所把我带回做了笔录,交了500随叫随到保证金后,
初中二年级的学生, 因打篮球时发生的口角. 我方先出的手. 之后把对面的打坏了. 医药费,住院费都已经赔付过.. 现在对方想要索要美容费. 请教是否合理
您好! 我和肖某因女友打架,他先出手,后有报警,经警局调解解决,当时未谈及受伤赔偿的问题,现在过了五六天了,他说我把他牙打断了,要我赔钱,否则就要我收法院传票。 请问这个我应该怎么应对,谢谢!
因劝架被别人打上手部,导致右手大拇指神经及肌腱断裂,现在拇指指尖关节不能动,缝了8针,是对方先动手打人的,工厂只给发最低保障费1200,就对此事不提,我想问一下,这件事情怎么处理,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吗
打架时把对方眼镜打坏了 他这两天去配了一个眼镜要求我赔偿 拿来一张发票上面一共1600多元 而且发票并无具体眼镜型号,我想问一下 如果他是故意开到1600多元的 是否属于讹诈 我是否可以拒绝赔偿所有费用?
在一个地下改造商场租了一个商铺,从签合同到现在都快一年了,一直没有生意,商场铺面都没有租到50%,一直未全部开业,现在又来到我们几家小商铺催昂贵租金,不交租就封铺,押金什么的都不退,让我们净身出户,请问如果打官司能解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