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父亲在1984落户于一个小村庄,当时没有分到农村的责任田,当年甲某不会种植和家庭经济好就把责任田过户到我父亲的户口上【甲某于1991户口移到镇上】,一切的农村责任田提留农村公共建设款等等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全由我父亲承担,2006年甲方以2千元把住房台基地卖给了乙方【甲乙双方都没有提到要责任田,而且乙方现
我是湖南郴州桂阳一个农民,在上个世纪60年代国家大兴水利建设,我村(原来的居住地)兴修了一中性水库,而迁往现在居住所在地。2006年中央国务院为扶持水利移民而发放后扶资金,现在就为这后扶资金的发放问题而扯到责任田,我想咨询一下责任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收回,生产小组有这个权利收回责任田吗?谢谢! 具体问题就
我是农村户口,已经考上了公务员,户口没有迁出,今年我户口所在的责任田全部要被政府征走,将会补偿,请问我可以分得赔偿款么?我结婚了,老婆是农户,可以分钱么?
先是法院判给我3间房。由于被告有部分钱不给我家,所以我在5间房子的院子上盖了房。所以被告又起诉我家,法院判让我们拆掉所有的建筑,问合理吗?
肖律师,你好,我生育第一胎,现在五岁,是男孩,现可以生第二胎吗,是农村户口。
06年生了第一胎,现2010年可以生第二胎吗?,第一胎是男孩,我们是农村户口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即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若甲方终止协议,甲方除将名额转让费人民币70000元整退还乙方外,需另外赔偿乙方人民币70000元;若乙方反悔终止协议,则已交给甲方的70000元报酬费则无偿归甲方所有。 2、房屋建成后,甲方(包括甲方的家庭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回房屋及房产证,如甲方要回
我的一个亲属在一次车祸中死亡,在发生事故之前他和一个朋友约的中午一起吃饭,两个人都喝了酒,他的朋友还开着车。他们从中午到出事前都在一起,最后他朋友驾车往郊外行驶,途中撞上一颗大树,车毁人亡,两个人都死亡。交警出现场的时候就告诉我们双方家属是驾驶员全责,当尸检、验尸报告出来时候也是确定驾驶员100%的责任
我哥农村的自己造的房子,拆迁的时候按原农村房屋面积算赔偿,不按户口人数来算赔偿的。我嫁出去二十几年了,一直没和我哥哥他们一家住。但我户口一直没从他家迁出。 1.土地证上是五个人,但是没有写名字的。造房子的时候是我父亲尚在,我哥哥和嫂子,和我侄女住,当时说独生子女按两个人头算,这样就是五个人,是这样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