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闯民宅,敲诈勒索之类民事诉讼想起诉的话有没有什么时效,比如必须案发后一星期或十天之内起诉才有效,就是一个时间的规定。
我的母亲09年6月16号在商场内因拥挤摔伤,导致左侧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手术后恢复情况不佳,于今年4月底做了伤残鉴定。期间一直与商场进行协调。我已准备齐所有的单据准备交给商场进行最后赔偿金额的协调。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到今年6月16号商场还未赔付的话,是不是起诉时效已过,我就不能起诉商场了? 起诉时效应该到什么
民诉意见144条规定:撤诉后再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不过我的问题是:这里是否存在再受理的时效性问题?其次,原告如何保全这份时效性?谢谢!
妻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工伤,要求单位理赔,单位不予理赔,我们如果起诉单位的话,有关诉讼时效的问题是怎么
我妻子于2005年2月9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当时是我开的车送她上班,由于雪天路滑导致事故,是我的全责,2007年9月终结治疗经过交通事故处理时,赔偿调解书认定我赔偿给我妻子相应的医疗费用及误工、护理、交通等费用,由于我们是夫妻关系,实际上我妻子并没有得到实际的赔付,由于我妻子当初已经认定为工伤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者严重损伤,目前正在治疗期间但治疗缓慢,可交通对下的起诉时效为一年。。应该怎样处理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者严重损伤,目前正在治疗期间但治疗缓慢,可交通对下的起诉时效为一年。。应该怎样处理 事故在2010年2月发生,但是创伤较大现在迟迟不能愈合,治疗缓慢,但又因交通队下的起诉实效为一年,很着急,应该怎样处理 但是现在正处于治疗期 治疗没完结,没做伤残鉴定 起诉什么呢?
2007年我妹妹因家务事吵架,我们过去劝架时却被她婆家人打成了轻伤,他对象害怕跑了,后来他回来,我们考虑有两个孩子,都已经40多岁了,能凑合过就继续过,可是这几年男方始终和他母亲一起住,跟本不管他们三个人,还经常去赶他们,因为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我妹妹实在气急了,就起诉和他离婚了。以前因我妹妹的关系,我们
婚姻法写的是,从当事人发现时间起两年内。这个当事人发现的时间怎么判断?什么时候发现的有当事人空口无凭说啊?过了四年也可以说才发现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