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弟和其妻子出资在老人的地上建房,如何保障出资人的利益,保障日后在法律上可以主张自己的产权?写份出资协议可以吗?
大约95年,女儿出资买下父亲公改房,父亲当时口头承诺谁出钱谁得房,后来2次写下了类似“百年后,房子归女儿及儿子”的字条(但没公证)。问题是还有后妈及后妈的2个子女,他们是在买公改房前几年结婚的。请问:父亲过世后,后妈和众子女,如何分配此套房产利益?女儿现在还有什么办法争取最大利益? 因为是单位房改房,用
父亲在世时给我买了一块村里的宅基地,让我自己建房,老人在世其他继承人(哥,弟)对此并未提出异议,因条件有限,我房目前尚未建完,所以没办房证。现老人去世,在分遗产时,他们却以地是家父买的为名说房子应按“房随地走”的原则也属于遗产要分割。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我父亲于1995年申请农村宅基地,一直不给审批。现居住在本村自己建设的居民小区(自购楼房,无房产证) 现在农村规划改造拆迁。我们一家五口人是否可以享受村民每人规定平方的安置保障房。对于此种情况山东济南是否有相关政策法规?
我父亲是1952年出资在农村自建了一套住房,建设住房时,父亲的弟弟一直在外打工,未出一分钱建设这个房子,1962年叔叔一家借住在我父亲这套住房中,因为父亲一直在外打工,未回农村居住,1992年房产权登记时,我叔叔的老婆私自将房产登记在她的名下,当时的村里登记的依据是:谁居住就登记谁的名字。父亲在世时,到农村去找
婚前父母出资建房,产权证做儿子儿媳的名字,儿子儿媳要离婚,父母如何维权
婚前父母出资建房,产权证做儿子儿媳的名字,儿子儿媳要离婚,其余子女有赡养父母,但对此情况并不知情,现有儿子儿媳离婚父母如何维权 其余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父母将房产证做儿子儿媳名字,是否有权要求分房,因为儿媳从未照顾过公婆,生病住院没照顾过一天
婚后买房,我出资50%,老公和公婆出资50%,写的是婆婆的名字,如何保障我自己的权益
由于我和老公限购,先婚后买房,我出资50%,老公和公婆出资50%,写的是婆婆的名字,如何保障我自己的权益?
我家是农村的,结婚将近两年,现在夫妻闹离婚,关于财产的分割不知如何是好。房子是爸妈在我们结婚之前就已经建好的,父母只是想媒人允诺以后房子会属于我们,他们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没说房子立马就是我们的,父母给我夫妻二人一共十万块钱,给我妻子买了三金,现在闹离婚,该怎么分?房子是农村街道自建房,没有房产证,土
我想买的二手房是单位的房子,卖家也是同一个单位的。但是我们单位的房子不能过户。原因比较复杂,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有就是界定卡没有。有一个原因就是不想大家上市交易卖给外面的人。现在想知道怎么做才能具有法律效力,让我拥有这套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以后不至于被动?